记者从巴州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该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自治区2026年生育保障新政要求,全面优化生育保险政策体系,实现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全额保障、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水平大幅跃升,双轨并行为育儿家庭减负,让惠民红利直达参保群众。
据悉,2026年1月1日起,自治区生育保障新政正式实施,巴州第一时间响应,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落实措施,构建起覆盖职工、城乡居民的全维度生育保障网络,同步衔接产前检查、生育津贴、直接结算等配套服务,让生育保障更全面、更便捷、更贴心。截至目前,全州职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7258人次,医保统筹基金支出422.4万元;城乡居民享受生育医疗待遇1536人次,医保统筹基金支出126.4万元,政策落地成效显著。
职工生育实现“零负担”。按照新规,巴州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等手术时,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100%比例全额报销。同时,巴州将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全面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使其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按上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计发。
城乡居民生育保障迎来“大提升”。针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巴州彻底打破以往生育医疗费用定额结算模式,明确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时,统一按照巴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政策执行,享受与普通住院同等的报销比例,大幅减轻农村居民、城乡非从业人员的生育医疗负担。
巴州生育保障政策的优化升级,是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生育支持政策的具体举措,也是医保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实践。职工“全保障”与居民“大提升”同频共振,切实减轻育儿家庭的经济负担,完善了“孕、产、育”全周期保障体系。下一步,巴州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细化服务流程,加强与卫健、政务服务等部门协同联动,推动生育支持政策落地落细。同时,做好医保基金运行监测,切实守护好千家万户的生育幸福,为巴州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注入民生动力。(记者 赵爽 通讯员 张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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