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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建新(党组副书记、局长),主管办(局)纪检、监察工作。
主持州旅游局全面工作,对州政府负责,其主要职责:
1.在州长和分管副州长领导下,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和州委、州政府要求,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旅游、接待工作政策、法规;
2.负责开展局机关行政及各项业务工作,主持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外事、侨务、旅游、接待工作的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重大工作部署;落实州委指示、决定,研究决定机关行政、监察、人事、财务等重大工作;
4.检查州人民政府的指示、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5.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6.负责局机关及全州旅游、接待系统自身建设,关心群众生活,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7.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何兵(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分管外事、旅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
按照工作分工,在局长领导下,负责分管旅游工作。
1.在局长领导下,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和州委、州政府要求,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旅游、接待工作政策、法规。
2.研究制定全州旅游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3.负责分管局机关日常行政、机关财务工作和直属旅行社、车队、培训中心工作。
4.协助局长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米娜娃·哈依尔(副局长),分管接待工作。
按照工作分工,在局长领导下,负责分管接待工作。
1.在局长领导下,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和州委、州政府要求,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旅游、接待工作政策、法规。
2.研究制定全州接待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3.负责分管局机关接待科和直属巴州宾馆、楼兰宾馆工作,并负责与驻州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4.协助局长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