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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汇报:巴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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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14 19:21:00]         来源:州政府法制办        作者:    点击: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自治区依法行政调研组:

首先,我代表巴州人民政府对孙玉霞主任一行来我州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

下面,我就近四年来我州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等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州辖八县一市,总面积48.27万平方公里, 由蒙、汉、维、回等46个民族组成,总人口122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42.55%。当前,我州正处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阶段。2007年全州实现生产总值468亿,增长13%;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2.9亿元,净增6亿元,用三年时间翻了一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0亿元,增长20%。农民人均收入增加581元,达到5238元,综合实力稳居全疆各地州第三位。社会各项事业长足进步,依法行政工作步伐加快,社会政治大局和谐稳定。

我州政府法制办建于2001年(副处级建制),有行政编制8人,设有复议科、执法监督科两个内设科室,有仲裁委员会、法制培训中心两个事业单位挂靠;各县市政府法制机构(副科级建制)也先后成立。目前,全州政府法制机构在职人员30人,其中:州政府法制办在职人员7人,库尔勒市5人,其他县13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20043月国务院《纲要》颁布以来,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届的关心支持下,我州以推动《纲要》的贯彻落实为主线,朝着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领导重视,积极贯彻落实《纲要》。

我州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州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及时协调、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国务院《纲要》、国办《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指导意见》发布后,州人民政府每年都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全州的依法行政工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巴政发〔200612号),制定了巴州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安排,成立并调整了由常务副州长担任组长的自治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巴政办〔200650号和巴政办〔200812号),同各县市、各部门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状,明确了任务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市、各部门也都制定了本地、本部门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安排,并报送州人民政府备案。

(二)强化措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今年220日,州委副书记、常务副州长杜北伟和州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相关部门的同志在巴州分会场参加了自治区召开的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县市也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后,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巴政办〔200849号),对各县市、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操作性更强的新规定和新要求。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的规定》、《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巴政办〔200849号文件等精神,州政府在举行常务会议、州长例会和专题性会议时均要求州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列席,未经州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州政府常务会议不予研究讨论;未经州政府法制办审查并提出意见的涉法事务,州政府不作决定。涉及企业改制重组、旧城改造、重大招商引资等项目,都必须由州政府法制办出具法律意见书。十二届人民政府领导上任后,立即健全了政府议事规则,对依法行政工作更加重视,对政府法制工作更加关心,全州自上而下形成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现在,这么办合法不合法已经成了巴州绝大多数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口头禅

(三)加强监督,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近年来,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全州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我州坚持每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由州政府法制办牵头组成自治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组,对全州各县市及州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并要求各县市政府法制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指导,提高执法办案水平。通过执法监督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逐步得到规范,行政执法的层级监督和指导作用得到加强。2006年,我州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我州库尔勒市人民政府等4个单位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

(四)转变职能,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积极开展了对许可事项的清理和审查工作。全州共报送许可事项2883项,已确认行政许可事项2118项,其中:州直所属37个行政单位报送的许可事项456项,审核后确认246项;八县一市报送的许可事项2458项,审核后确认1662项。截止目前,全州通过互联网、报纸、法制宣传一条街等形式,分三批向社会公布了已确认的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及时研究出台了《自治州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实施意见》,于20028月成立了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库尔勒市和且末县也相继设立了行政服务中心;20059月,州人民政府将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进行了合并整合,对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改善自治州的投资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去年,州行政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库尔勒市人民政府荣获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三是对《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指导,我州各县市、各部门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基本建立;对行政许可事项和涉及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清理,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工作也较有力;行政许可案卷进一步规范。

(五)加强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使自治州法制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国务院法制办、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筹集资金300余万元,建成近4000平方米的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培训中心,并于去年8月进入试运行。截止目前,全州各县市组织法制培训班46期,培训执法人员4867人;州直各单位、各部门组织法制培训班29期,培训执法人员1886人;州政府法制办组织法制培训班8期,培训执法人员713人,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经过培训和审核,全州重新核发证件6753本,其中:行政执法证5649本,行政执法监督证1104本;并且在州政府网站上公布了56个行政执法主体(含法律、法规授权和委托的行政执法组织)及其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权限。另外,还对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备案。

(六)严格把关,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努力使各级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度、有效。近三年以来,各级政府法制办严格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把好源头关,全州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共依法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46件,审查合同、协议531件,代政府起草审核各类合同、协议182件。此外,我州还不断提高民族立法质量。几年来,共颁布了《自治州博斯腾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条例》和《自治州旅游资源管理条例》7部单行条例,立法质量和数量位居全疆前列。

(七)以人为本,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

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20074月召开了自治州行政复议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2006年度自治州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对依法行政工作较差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同时参加了国务院和自治区行政复议工作会议并作了经验交流发言,首次参加了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协作会并成为正式成员单位。近年来,全州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37件,其中:维持率为57.8%,改变率为42.2%(含撤销、变更等),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从案件类型看,仍然以土地纠纷、劳动工伤、行政处罚等案件为主,行政强制等案件也占了一定比例。全州各级政府及部门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89件,各级政府法制机构都能够做到积极应诉,维护了各级行政机关的合法权益。

(八)积极宣传,大力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为贯彻落实《纲要》,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我州从宣传工作着手,营造了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一是组织专门人员到各县市、各有关部门举办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全面宣讲《纲要》的主要内容。二是开展政府法制宣传。近年来,共发放各类法制宣传品3万多份,组织开展了8次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活动。同时,继续充分发挥自治州《政府法制》网页和法制宣传一条街的作用,及时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办事程序、收费项目、许可事项等内容进行公布和更新,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三是广泛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制定了《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规定州政府领导一年至少集中学习法律法规15个学时,平均每月集中听取法制讲座一次。另根据巴政办〔200849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每年要安排5次领导集体学法讲座,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制培训30天以上。截止目前,州政府领导已分别学习了《纲要》、《行政许可法》、《劳动法》、《行政复议法》、《信访条例》等十几部法律法规。

此外,我州还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做好各级政府安排的各类合同、协议的起草和审核工作,确保合同、协议的合法、公正、有效。州政府法制办还积极参与了库棉、陶瓷厂等企业改制和行政诉讼案件,从法律角度提出了处理意见,对依法妥善解决一些涉法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并较好地协调了涉法类纠纷、案件和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问题和建议

近年来,我州的依法行政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自治区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力度还不够;三是规范性文件和民族立法工作的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还不够五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任务重与人员紧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县市一级的政府法制机构力量十分薄弱,目前个别县仍存在一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等现象。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我们将以自治区这次检查指导工作为契机,以党的十七大和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和自治区市县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县市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借此机会提几点建议,自治区依法行政调研组给予考虑解决。

一是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不断充实壮大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力量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是支持巴州即将开展的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等工作,为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探索和总结经验。

四是自治区统一组织各地州政府法制办与外省区政府法制机构开展交流,学习经验,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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