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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j.xjbz.gov.cn [2007-11-6 13:06:04]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管理、监督、 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授权的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管理和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 协助上级地震主管部门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及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短期与临震预报方案,强化本行政区域内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危险区的震情跟踪;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审查、检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制定本行政区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的宣传报道。
(五)承担州人民政府防震减灾指挥机构的工作;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参与或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灾区重建规划。
(六)协助州人民政府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组建和培训被列入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市的应急救援队伍。
(七)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八)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
(九)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承担州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地震监测预报科
2、地震灾害防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