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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xjbzedu.cn [2007-11-6 13:11:28]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自治州教育事业发展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和管理意见,并监督执行。
(二)拟定自治州教育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计划,确立全州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指导协调、贯彻实施。
(三)指导、协调自治州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
(四)综合管理自治州的基础教育、中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指导、协调各县市、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
(五)承担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制定自治州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
(六)研究与拟订自治州教育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
(七)参与自治州对全州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基建投资原则与计划,归口管理国家和自治区对我州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州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规划、指导和管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成人教育工作及扫盲工作。
(十)拟订自治州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自治州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各级各类学校国防教育工作。
(十三)组织、规划和指导自治州教育系统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四)归口管理自治州教育系统对外及地区间的教育交流、学习工作。
(十五)指导自治州教育系统各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运团组织工作。
(十六)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行政科室:1、办公室2、教育科3、计财科4、思政科
(二)事业科室:1、督导室2、招生办3、自考办4、会考办5、勤工俭学办6、信息办7、教研室8、巴州教育仪器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