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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j.xjbz.gov.cn [2007-11-6 13:06:59]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贯彻执行自治区制定的粮食法规、政策措施以及粮食行业管理办法;负责州级储备粮油规划、 计划的制定和管理、使用、监督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巴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全州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进出口、储备中长期规划、年度收支计划;提出全州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县市布局意见。
(三)监督检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认真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政策和顺价销售政策;指导全州定购粮油、储备粮油收购任务的实施及中央储备粮油轮换的协调工作;负责军队粮油、救灾、农村缺粮人口和以工代赈及退耕还林的粮油供应工作。保障军需民用和各种紧急、特殊用粮。
(四)管理地方储备粮油,监督检查全州周转粮油的储存安全、核拨费用和利息及超储粮费用补贴以及军供粮油补贴。
(五)协同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粮油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协调与指导全州粮油质量的监督。
(六)负责对粮食企业的粮食购销行为行使执法和监督职责;负责组织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国家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粮食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工作。
(七)提出全州粮油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划和布局,协同工商部门规范粮食交易行为。
(八)指导全州粮食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实施粮食财务、会计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并参与管理;参与粮食财务挂帐的清理和消化工作。
(九)负责编制全州粮食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管理程序对粮油基建项目进行综合管理和监督。
(十)督促、指导全州粮食企业改革、扭亏增盈、增收节支工作,监管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十一)参与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引导农民种植优质粮油作物;逐步实现贸、工、农一体化目标。
(十二)贯彻执行自治区职工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粮食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2、综合业务科
3、计财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