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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bzetc.gov.cn [2007-11-6 13:11:36]
一、主要职责
(一)监测、分析自治州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自治州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拟定、实施自治州工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工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三)负责贯彻实施工业、商贸、乡镇企业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指导自治州工业、商贸、乡镇企业系统法规的宣传和企业法制工作。
(四)负责工业系统各行业及商贸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关于轻工业、食品工业、盐业、纺织工业、建筑建材、石油化学工业、机械电子、电力、贸易、黄金等行业政策;研究提出自治州工业系统内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制定结构调整方案,指导行业改革和发展;研究提出黄金生产、包装行业、广告行业、典当行业、农机制造业、建筑机械行业的发展规划,实施行政管理;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平等竞争秩序;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电力体制改革、电网建设规划和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燃气用具生产管理。
(五)研究和规划自治州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负责管理自治州技术改造项目及国家、自治区下达技术改造项目;参与研究拟定利用外资有关政策和办法,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工作,制定工业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提出工业、商业企业利用国外贷款投向,执行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并实行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六)负责全州商品流通行业管理,指导商品流通、饮食、服务、食品、商办工业等行业的发展。研究和指导全州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政策措施;全面掌握商贸工作动态,搞好市场调查,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依法对拍卖业、危险化学物品经营、酒类专卖、牲畜屠宰、调味品销售、贯标等工作实施行政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
(七)负责企业工作,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拟定自治州国有企业改革的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论证审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审核推荐上市公司;研究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改革和发展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审核自治州企业集团的组建方案;组织对企业规模类型划分的实施和认证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各类公有制企业加强企业管理,优化配置企业资源,提高运行质量,组织推进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推广现代企业管理方法;配合有关部门提出企业经营者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组织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治理“三乱”(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工作;指导经济管理干部、工商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企业智力引进工作;负责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八)研究拟定自治州企业技术进步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企业的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组织实施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散装水泥推广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负责制定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九)指导乡镇企业、各类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发展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参与拟定自治州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规划;指导全州乡镇企业改革,研究拟定乡镇企业改革规划和方案;负责乡镇企业统计工作;协调乡镇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工贸小区建设与小城镇建设联动发展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并监督扶持乡镇企业资金的使用;指导各类中小企业的管理工作,调查研究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动态,提出指导建议和调控措施;负责典当行业政策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业务监管;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自治州推动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