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赛米•巴拉提
案由、案据和方案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街道社区发挥着积极作用。根据哈密会议精神,社区阵地建设面积达不到要求或有些社区没有阵地,光靠财政是不够的。
建议:协调有关部门通过项目或州级财政大力支持来解决。因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投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街道社区也需要大量投入。
自治州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赛米•巴拉提代表:
你在州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社区投入力度的建议》(第5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年年初,我市继续加大了对社区的投入力度,财政对社区投入由原来每个社区年定额补助2万元(含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提高为每个社区2万元办公经费(不含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根据实际办公面积补助取暖费、发放社区聘用干部工资等项目。
为支持和加快社区建设,今年3月市委、市人民政府组织市民政、社区党建、发改、财政、人事、编制、国土、建设、规划、卫生、文体广电等相关部门,深入全市80个社区,对全市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实地调研。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有关政策,借鉴有关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结合我市社区发展的实际,我市组织有关部门起草了《中共库尔勒市委员会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8个文件,并经市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5月中旬正式发布。
我市将逐步建立增加社区投入的财政保障机制,把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和活动经费、社区聘用人员生活补贴及“五金”、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设施取暖费等列入财政预算。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和活动经费(含党建工作经费)每年3万元,并按8%-10%的比例逐年提高。社区聘用人员生活补贴每月不少于600元(不含“五金”),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的每月不少于700元,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每月不少于800元,以稳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吸引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提高无固定收入的退休居委会主任生活补贴标准。
按辖区人均0.5—1元的标准建立社区服务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市社区建设(服务)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使用,主要用于社区开展社会公益和为民服务活动。
社区兴办各类公益性事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也可向辖区单位和居民协商筹集经费。
主管领导:董斌 职务:库尔勒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联系电话:2022762
承 办 人:贺锦玲 职务:市财政局干部
联系电话:2036296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