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艾力•热合曼
案由、案据和方案
目前,我市市民养犬的越来越多,对于养犬的市民来说,养犬有益于调节生活,增添生活情趣,但对于其他市民来说,也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一是夜深人静时狗叫影响周围居民休息;二是犬主带犬出行,不注意对犬管理控制,犬四处乱窜,且随地大小便,既影响了卫生环境,也给市民出行带来了安全隐患。
1、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尽快给养犬户办理养犬证。
2、有关部门定期监督检查,养犬人是否定期为犬打预防针。
3、对市民反映的涉及养犬影响环境、扰民等问题从快、从严处理。
自治州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007444号提案的答复
艾力•热合曼委员:
您在州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市民养犬的提案》(第200744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养犬的人越来越多,可是随着养犬数量的增加,也给我市环境卫生和市民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根据《动物防疫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我市在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了《库尔勒市养犬管理条例》。《库尔勒市养犬管理条例》共六章五十二条,条例对犬的防疫、办理犬证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于2007年2月已报请市人大审批。
目前我市畜牧兽医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在抓好养犬免疫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已免疫和未免疫犬种的统计工作,记录好其主人其所在的地址,并将统计情况及时通报给各个社区,积极协调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抓好养犬工作。二是要做好宣传工作,公布禁养犬的种类,让市民熟悉禁养犬种类的特征,避免大犬、猛犬对市民造成不必要的惊扰;三是在公共场合以明显的标志告诉人们“携犬者禁入”,如大型超市、广场等场所,以提高市民自觉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主管领导:董斌 职务:库尔勒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联系电话:2022762
承 办 人:孜克肉拉•热依木 职务: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联系电话:13309968773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