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自治州特邀执法监督员入企走访座谈会在州工商联召开。自治州执法监督员,州司法局、州工商联代表,各商会企业家代表参加座谈会。
此次座谈会旨在倾听企业诉求,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深化执法监督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搭建政企沟通桥梁。
会上,州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司法行政部门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职责与成效,阐述了执法监督对于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企业家代表们踊跃发言。
执法监督员宣读了《致巴州企业家朋友的一封信》,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面,有“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五个严禁是指:严禁逐利检查、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严禁下达检查指标、严禁变相检查。八个不得是指: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记者 周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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