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发展改革委、和静县发展改革委、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关于修订巴州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巴发改规〔2023〕1号)相关规定,经核定库尔勒市(非采暖季)、和静县非居民商业用气计算期平均购进价格情况均达到联动条件,相关联动方案经州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对库尔勒市(非采暖季)、和静县非居民商业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后的商业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库尔勒市非居民商业用气非采暖季终端销售价格从2.35元/立方米调整至2.5元/立方米,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同步执行,库尔勒市农村地区参照执行。和静县非居民商业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从2.05元/立方米调整至2.3元/立方米。
二、价格执行范围
以上商业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范围为库尔勒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静县管道天然气覆盖区域。
三、价格执行时间
库尔勒市:自2026年6月※日零时至2026年10月31日24时止。和静县:2026年6月※日零时至2027年3月31日24时止。
(注:以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清理不合理收费。相关天然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新发改价综〔2021〕550号文)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清理供气环节不合理收费,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和门户网站、APP微信平台公示政策文件、服务咨询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做好价格政策宣传,维护供气市场稳定。库尔勒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静县要做好天然气价格联动后的应急预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天然气上游购进价格变化、价格联动政策、终端销售价格的构成等。同时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强化市场监测分析预警,加强与工信、住建、市监等部门联动。对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拒不配合、虚报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立案调查、失信联合惩戒等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联动后的天然气价格顺利实施。
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