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州项目办主任 俞淑英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建设放在工作首位,亲自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普法依法治理经费,有力推动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完善各项学习制度。并结合发改委职能制定了“个性学法清单”,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切实提高了发展改革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三是结合“八五”普法工作,围绕节能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时间节点对全州重点用能、粮食购销等领域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四是严格落实《自治州“法润天山·国旗下普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对接驻村工作队开展宣讲活动,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建设高水平的法治巴州、平安巴州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严格落实自治州法治要点工作。一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照“一案一核查、一案一通报”原则,对全州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进行归集排查。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各类市场主体实现“非禁即入”。围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实施,依法依规加强公平性竞争审查刚性约束,防止不当行政干预,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持续破除隐性门槛,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二是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形成监管闭环,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完善事前信用核查机制,推动承诺信息和履约情况依法依规纳入巴州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用信息在线核查制度,优化办事流程,使经营主体少跑路;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政府采购等领域积极推动使用公共信用评价,拓展信用报告的应用范围。三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培育工作。积极争取河北省对口援疆资金,2024年投入援疆资金1700万元支持司法干警援疆项目,为受援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与新疆正通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法律顾问,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机制。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了执法人员数据库,定期调整更新,在执法人员数据库注销了3名执法人员并收回了执法证。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开展年度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及各项法律知识考试,新增4名执法人员通过相关执法考试获取执法证。三是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支持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接受法院司法监督。
(四)切实整改上年度述法和今年法治督查反馈问题。针对单位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思维还需持续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少、力量薄弱问题,我委持续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意识,通过利用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堂·逢九必讲集中性学习,依托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利用工作之余碎片化学法,并积极鼓励全委党员干部考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实现法治业务培训全覆盖。
二、亮点工作
2024年6月3日至5日,在自治区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交叉检查期间,发现库尔勒市金仓粮油收储有限公司部分销售出库商品粮未按要求开展质量安全检验、焉耆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部分销售出库商品粮未按要求开展质量安全检验、博湖县粮油收储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销售出库商品粮未按要求开展质量安全检验、尉犁县聚穗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部分销售出库商品粮未按要求开展质量安全检验,对于上述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行为,巴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责令库尔勒市、焉耆县、博湖县、尉犁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进行行政处罚,给予警告2件,警告并罚款2件,罚款1.01万元,并将上述4件行政处罚案件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移送州纪委监委。
三、存在的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力度不足。对营商环境的法规、政策宣传解读的持续性和精准性还不够,惠企政策精准投放落实难,政策法规社会公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不高,法治营商环境氛围不够浓厚。
(二)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不成熟。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黑名单管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承诺、信用修复、信用产品应用制度等相关领域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撑,工作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各部门未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协同机制,特别是对于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多呈现出“单打独斗”的现象,各部门之间未形成合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对策建议
(一)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及时解决政策法规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法规落实的连贯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推进。
(二)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及政务诚信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诚信社会环境,为打造“诚信巴州”从而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进程提供服务和保障。推进自治州失信联合惩戒试点工作,指导联合惩戒发起和响应单位认真核对信息、规范认定程序,并做好联合惩戒有关信息汇总收集和经验总结工作。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和协调,督促各部门依法研究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在本行业、本领域内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明确监管对象、监管措施、监管程序。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评估制度,检查督导各部门完善监管工作情况,推进工作长效化、规范化、精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