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巴州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和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行政许可、行政权力等事项,全部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公开并全流程网办,州县市级、行使层级、法定时限、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方式权利义务等要素,做到全州无差别受理。二是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投资项目除国家核准目录外,一律实行备案制,无前置手续要求,即来即办,实行最快速度并联审批,依托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实行最优限度容缺受理,针对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项目单位可提供限期补齐相关审批前置要件的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在项目单位承诺基础上,可先行接收审批申报材料,并按程序开展有关评估工作,待项目建设单位在承诺时间内将材料补齐补正后,审批部门抓紧正式受理并作批复。三是从严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照“一案一核查、一案一通报”原则,对全州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进行归集排查。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各类市场主体实现“非禁即入”。持续破除隐性门槛,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四是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加工分析和监测预警,不断完善企业信用记录,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权威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大力推行新疆金融服务平台(信易贷)普及和应用,形成珍视信用、崇尚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引导“黑名单”市场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方式开展信用修复,建立健全信用修复跨部门联动机制等措施,不断提升信用修复工作便利化水平。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形成监管闭环,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完善事前信用核查机制,推动承诺信息和履约情况依法依规纳入巴州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用信息在线核查制度,优化办事流程,使经营主体少跑路;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政府采购等领域积极推动使用公共信用评价,拓展信用报告的应用范围。截至目前,我州共归集164922份信用承诺书并归集至信用信息处理平台推送至信用中国(新疆)信用门户网站公示。
(三)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培育工作。一是我委高度重视法治人才队伍培养,积极争取河北省对口援疆资金,2024年投入援疆资金1700万元支持司法干警援疆项目,为受援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人才智力支持。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确保所有重大决策、合同签订前均有法律专业人士审核。三是持续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意识,通过利用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堂·逢九必讲集中性学习,依托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利用工作之余碎片化学法,并积极鼓励全委党员干部考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实现法治业务培训全覆盖。四是营造尊法守法环境,围绕节能宣传周“绿色低碳,节能先行”、全国低碳日“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世界粮食日“践行大食物观,保障粮食安全”、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储备安全科学减损”等宣传主题,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不成熟。目前我州虽然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成员单位,但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黑名单管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承诺、信用修复、信用产品应用制度等相关领域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涉及面广、行业繁杂、单位职责众多,仅依托自治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合作,但工作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各部门未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协同机制,特别是对于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多呈现出“单打独斗”的现象,各部门之间未形成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对策建议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及政务诚信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诚信社会环境,为打造“诚信巴州”从而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进程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推进信用领域重点任务落实。持续推进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用好州、县两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统筹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多方力量,细化责任分工,对拒不履行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有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推进自治州失信联合惩戒试点工作,指导联合惩戒发起和响应单位认真核对信息、规范认定程序,并做好联合惩戒有关信息汇总收集和经验总结工作。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和协调,督促各部门依法研究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在本行业、本领域内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明确监管对象、监管措施、监管程序。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评估制度,检查督导各部门完善监管工作情况,推进工作长效化、规范化、精准化。
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