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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2025-04-09 16:16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补助生活费。寄宿生资助面按农村100%、城市40%确定;非寄宿生资助面按30%确定。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1250元/年,初中1500元/年,非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625元/年,初中750元/年,特教1750元/年。
崔志强
巴州教育局
索引号:bzjyj0000/2025-0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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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2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