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单位:
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巴政发〔2020〕9号)精神,现对涉及我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以下工作方案,请按要求完成职责权属范围内工作,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附件:巴州科技局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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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科技局(外国专家局)
2020年3月20日
抄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
巴州科技局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八次全体会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推动自治州党委十届八次全体会议及各项工作安排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二、任务分工
《政府工作报告》中我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的工作任务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第29条: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支持鼓励创新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育和引进一批创新型人才、扶持一批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帕尔海提·克日木
分管领导:刘传启
牵头部门:规划与科技发展科、科技管理与成果转化科、高新技术与人才引智科
配合部门:科技情报所、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需求导向,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1.根据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求和州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组织编写自治州“十四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牵头部门:规划与科技发展科。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加快推进科学大装置建设。积极配合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推进“十三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项目在库尔勒建设“增强型罗兰系统库尔勒授时台”和“库尔勒监测站”的建设工作。(牵头部门: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强化产业技术创新。支持企业按照全州区域产业布局,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加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科技型企业结合我州资源特点和发展基础,突出重点,谋划布局,面向国内、国际市场需求,打造具有比较优势、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主导产业。(牵头部门:规划与科技发展科。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4、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建设“星创天地”、众创空间,促进创新创业与就业,支持创建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鼓励创新平台在县域开展应用示范,实现开放共享。鼓励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机构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牵头部门:规划与科技发展科。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
5、发挥科技项目引领作用。鼓励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发挥资源优势推进特色产业发展,抓好本级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重点向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向促进新业态、新产业发展,向特色农产品开发,向精准扶贫等方面倾斜。项目实施中对企业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掌握,确保发挥科技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技术升级、产业创新驱动发展。(牵头部门:规划与科技发展科。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6、加大科学普及力度。建立常态化送科技下乡机制,将“科技活动周”活动内容由科普宣传向技术对接转变。组织科普知识大讲堂,送技术进企业、进村、进学校、进课堂。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乡土人才为主体的基层科技人才队伍的培训。组织新技术新知识科普展、科技成果展会等,营造全社会崇尚创新、尊重知识的氛围。(牵头部门:规划与科技发展科。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二)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7、征集州域内企业技术需求,科技成果需求,摸清底数,为科技成果转化打下基础。(牵头部门:科技管理与成果转化科。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8、实施自治州科技特派员项目,自治区“三区”人才专项计划,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实施自治州科技特派员项目,自治区“三区”人才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鼓励科技特派员带着项目、资金、技术,向农村和企业有效流动、集聚,开展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加快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牵头部门:科技管理与成果转化科。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9、做好《自治州关于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暂行政策》的宣传工作。鼓励自治州科研院所、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牵头部门:科技管理与成果转化科。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培育和引进一批创新型人才、扶持一批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
10、推动《自治州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中相关政策的落地实施。(牵头部门:高新技术与人才引智科。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1、举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培训班1次。(牵头部门:高新技术与人才引智科。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12、举办第五届巴州创新创业大赛,通过大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型人才。(牵头部门:高新技术与人才引智科。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3、运用河北省科技援疆资金扶持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培育创新型人才。(牵头部门:高新技术与人才引智科。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持续跟踪问效,密切与责任单位沟通联系,推动任务落实落地。做到每周会商、每月分析、每季总结、年终盘点,并按节点形成第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下一步推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