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文件精神,按照巴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请贵局对巴州现有2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卫生防护距离审核。于2018年1月18日前将审核意见复函州经信委。
巴州经信委
2018年1月15日
巴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