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县(市)商经委、各工业园区经发局:
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充分发挥政府节能资金的导向作用,根据自治区经信委《关于印发2018年度自治区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新经信环资〔2018〕333号)要求,请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县(市)商经委、各工业园区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8年8月17日前上报2018年自治区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附件:1. 《关于印发2018年度自治区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新经信环资〔2018〕333号)
巴州经信委
2018年8月10日
巴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