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库尔勒市税务局:
鲍进兰申请担任所在单位公职律师申报材料收悉。依据《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131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同意鲍进兰担任所在单位公职律师。
姓 名 执业机构
鲍进兰 国家税务总局库尔勒市税务局
自本机关批复之日起十日内,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律师工作证。
特此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