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2025年按照州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别是结合自治州政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发动,创新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增强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及时对州司法局公开目录、指南和年度报告进行更新,并规范发布。
2.政府文件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无代政府起草政策性文件。
3.及时公开动态信息。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领导活动、重要会议及重要活动等信息,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全年共公开政务信息16条,顺利完成全年任务。
4.未发生突发公共事件。2025年我局未发生突发公共事件。
5.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全年我局未收到申请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依法申请公开。
2025年度巴州司法局没有接收到以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巴州司法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行政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任务,牵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扛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部署要求,听取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汇报,解决问题困难问题,研究和部署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编制以及信息公开网建设等工作。三是维护公开信息权威性。巴州司法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推进涉及公众性、公益性、权威性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决策、行政职权、行政执法、社会服务、工作动态、公共法律服务以及其他应当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的事项等9类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
巴州司法局指定专人,配备专职人员2名,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工作,在局机关各科室明确1名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信息公开工作,分别设立信息公开联络员1名,具体承担本科室信息公开工作。除日常宣传外,充分利用“八五”普法等工作,积极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的工作举措。
(五)健全规章制度。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制定《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巴州司法局政务公开办法》《巴州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细化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二是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制定政府信息发布审签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回执、办理结果告知单等模板,明确巴州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流程、时限等,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三是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到现场申请的,原则上要求现场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及时进行流转,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2025年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四是动态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面梳理涉及巴州司法局职能的各类政府信息,凡是应当公开的事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行政职权的实际情况,组织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流程图,认真组织政府信息清理,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适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六)监督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建立完善“领导负责、科室尽责、失职问责”的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督办事项,及时跟踪督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依法公开投诉电话:0996—2024497,传真:0996—2023902,电子邮箱:bzsfj@163.com,办公地址:新疆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60号,邮政编码841000,接待投诉时间:冬季10:00—14:00 15:30—19:30,夏季10:00—14:00 16:00—20:00。便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巴州司法局对涉及职能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5年度全文电子化。
依照《巴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16条。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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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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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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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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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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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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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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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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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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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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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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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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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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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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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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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巴州司法局2025年度没有接收到以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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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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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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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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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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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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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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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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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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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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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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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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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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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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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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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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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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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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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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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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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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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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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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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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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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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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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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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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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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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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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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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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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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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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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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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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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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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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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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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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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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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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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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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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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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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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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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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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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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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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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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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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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巴州司法局202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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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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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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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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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5年度,我局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及时根据人员岗位变动、机构信息变化、领导分工调整和公开指南更新等情况进行信息发布,对依法治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司法行政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的发布更新,通过主动对接调整,使我局公开发布的信息目录更加简洁明确。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距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仍有提升空间。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精准性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等核心职能相关信息发布碎片化,存在“重发布、轻更新”现象。二是公开形式创新性欠缺。信息呈现以文字为主,政策解读多采用原文转述形式,缺乏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多样化载体,针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双语解读资源不足。三是工作保障机制不健全。未设立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兼职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缺乏系统的法规政策及操作技能培训。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聚焦核心职能,提升公开内容质量。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清单,每月梳理更新,确保信息时效性与完整性。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法律援助申请流程、人民调解工作成效等群众高频咨询事项。二是创新公开形式,增强传播实效。丰富解读载体,对重要政策文件采用“文字+图表”组合解读模式,提升政策知晓率。三是健全保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完善组织架构,选配专业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加强业务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专题培训,内容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审查规范、平台操作技能等,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