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1252015号提案的答复
谭昌晶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自治州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国投罗钾在罗布泊腹地工作员工提前退休的提案》(第1252015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国投罗钾公司符合特殊地区相关政策规定的员工实行提前3-5年退休建议的问题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塔什库尔干等10个县工作满十年以上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新劳社函字[2006]15号)文件规定,在塔什库尔干、伽师、民丰、且末、若羌、阿合奇、乌恰、青河、富蕴、吉木乃县境内企业工作满十年以上的职工,退休时仍在当地企业工作的,退休年龄在掌握上可比正常退休年龄放宽三至五年。在塔什库尔干、伽师、民丰、且末、若羌、阿合奇、乌恰、青河、富蕴、吉木乃县境内企业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后调离这些县到新疆其他地区工作的职工,其退休年龄不得放宽。
二、常年工作在罗布泊这个地域、从事着特殊岗位、遭受危害的公司员工,根据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能够提前5年退休建议的问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范围和条件的规定,认定特殊工种范围仍按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各地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得自行降低标准。
三、在提前退休员工的个人养老待遇核定、今后调整基本养老金等方面能够切实享受国家社保相关政策建议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72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待遇政策,严格调控养老待遇水平,不得自行出台待遇政策或将统筹外项目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统一部署实施,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的标准进行调整,全省实行统一的调整办法。
请继续关心和支持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分管领导:田俊国
职务: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
承办人:丁峰
职务:养老失业保险科科长
联系电话:0996-2023464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