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且末县丝路花苑北区1、2号住宅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已收悉,项目位于且末县丝绸西路药监局楼后,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2230m2,总建筑面积4800 m2,拟建设规模为2栋五层砖混结构住宅楼。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污染防治措施合理,经我局研究,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的污染防治要求。
二、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该项目严格按照登记表中提出的有关污染治理措施,认真做好施工期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场地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喷洒,防治粉尘污染扰民。严禁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须向我局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
2、建设公共卫生设施,修建生活污水化粪池和设置生活垃圾箱。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预处理污水水质必须要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做好小区绿化,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按要求及时处置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三、该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必须报请我局进行“三同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期随时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巴州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