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述法报告
一、履职情况
(一)坚持思想引领,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开展常态化学习17次,结合主题教育集中学习8次、举办读书班7天、围绕“依法治疆”专题研讨交流发言8人次。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专题学习讲座2次。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召开局党组会3次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履职列入年度考核和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强化和调动全州生态环境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上年度述法自查4个问题均已落实整改。
(二)强化制度保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
制定完善行政许可事项联合会审工作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召开联审会33期、案审会7次,审议行政处罚案件192件。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并依法公开,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法治化。严格落实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个、政策性文件13个。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供立法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年内开展法律服务咨询46次、研讨24次、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执法文书审核28次、协调磋商6次。
(三)加强依法行政,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普法计划,利用“法制讲堂”“逢九必讲”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岗位培训28次,参与人数656人,开展送法入企296次。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发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选报典型案例21期,其中3篇被自治区予以采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对决策、监管、执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力度,自觉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强化法治意识,特别是环评审批、环境执法领域,全年无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情形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切实提高行政决策能力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更好地发挥法治作用,使之成为引领贯穿生态环保工作的强大武器和行动指南。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强化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
(二)坚持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认真贯彻“一规划两纲要”和自治州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三项具体措施要求,将法治建设与州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统筹谋划相关工作,确保整体部署、整体建设、整体推进;继续推进地方立法,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不断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普法宣传工作质效。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属地县市的横向联动,将普法宣传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教育培训,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提升普法宣传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