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
1 | 关于超深油井装备动态模拟实验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 巴州谱瑞乐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实验操作流程和实验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有毒有害气体排放。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试样前处理打磨切割颗粒物、前处理有机废气、实验室化学试剂配置产生的无机和有机废气、金相腐蚀酸性废气及H2S应力腐蚀实验和氢致开裂实验产生的废气。实验室内设置通风橱和集气罩,经通风橱收集的酸雾(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和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橱密闭管道与硫化氢气路收集一同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吸附综合效率80%)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废气、厂界及厂房外监控点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项目新增核定非甲烷总烃许可排放总量0.07t/a)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纯水机制备废水、超声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管网进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回用厂,项目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指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设备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药品瓶、废活性炭、碱喷淋废液、废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各类危废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风险评价内容,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定期对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其它设备巡护检查,保证环保投入、措施到位,减少环境事故风险。实验室明确环保责任人,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培训,防范生产和环境事故发生。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加强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核。 五、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不定期抽查。 六、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新颁布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范涉及本项目,应及时调整建设方案,严格执行新的管控要求。 |
无 | 无 | 无 | 谭兰0996-2108812 |
2 | 关于高端食品包装容器具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 巴州多丝太珂塑业有限公司 | 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注塑废气和吹塑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管理,确保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项目新增核定VOCS许可排放总量3.24t/a)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及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容积15m3)收集后,经管网进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日处理10万方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优化设备选型,设备安装应采取台基减震、车间隔声等措施,确保项目四周及声环境敏感点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至物资回收公司;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油桶、废UV灯管集中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危废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加强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核。 六、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不定期抽查。 七、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新颁布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范涉及本项目,应及时调整建设方案,严格执行新的管控要求。 |
无 | 无 | 无 | 谭兰0996-2108812 |
3 | 关于巴州库尔勒市2025年塔指西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许可的决定 | 库尔勒市 | 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你公司承诺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 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本环评文件许可决定下发之日起满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定期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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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ZG58-H1、ZG585H井气举流程完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且末县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管线施工作业带宽度,合理选择管线走向,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施工范围外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运输土石方等物料的车辆需采取严密苫盖措施后方可运出场;合理堆放物料,采取苫盖、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严格执行焊接操作规程,减少焊接烟气产生;分层开挖临时占地区域,单侧分层堆放土石方;施工结束后,分层回填压实,保护植被生长层。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规范化处置废弃物,恢复临时占地区域原貌。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活动范围,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运输车辆应采取减速慢行和苫盖措施,机械和车辆应定期检修,使用合格油品,并避免超负荷运行;焊接使用无毒低尘焊条。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制度,加强阀门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定期检测连接点等关键部位密闭性并建立泄漏检测台账,对井场设备、阀门等关键部位实施定期巡查检修,确保场界无组织H2S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排放标准,场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中相应限值,井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试压结束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定期送塔中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运营期采出水随采出液输送至塔二联合站采出水处理单元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的回注水质指标要求,用于油层回注用水;井下作业废水收集后送轮南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强化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施工期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设备焊接产生的废渣集中收集,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清运送至塔中固废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塔中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落地油、废防渗材料等危险废物,收集后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井场内不暂存。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危废环境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风险防范措施。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并全流程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转移工作;加强项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修订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项目施工全过程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环境监理报告,将环境监理报告纳入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 四、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根据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现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将其纳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范围。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加强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核。 六、巴州生态环境局且末县分局应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定期抽查。 七、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新颁布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范涉及本项目,应及时调整开发方案,严格执行新的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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