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
1 | 巴州罗兰升压汇集站 220 千伏送出工程 | 若羌县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供电公司 |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输电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伏特每米和100微特斯拉要求;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常态化开展电磁水平监测;输电线路临近附近居民类保护目标时,采取抬高线高措施;通过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时,确保架空输电线路下的工频电场强度控制在10千伏每米;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电磁环境安全教育,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人员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控制施工范围,优化选址选线,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对易扬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土石方进行苫盖;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环保公厕,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拉运,不外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三)严格落实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项目沿线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防止噪声扰民;检修废弃物回收处理。 (四)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前需按照《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施工前开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施工营地,进一步优化调整塔基位置,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坚持“边施工、边恢复”的原则,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
无 | 无 | 无 | 朱 晶 2255175 |
2 | 巴州若羌工业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若羌县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供电公司 |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输电线路及变电站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伏特每米和100微特斯拉要求;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常态化开展电磁水平监测;输电线路临近附近居民类保护目标时,采取抬高线高措施;通过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时,确保架空输电线路下的工频电场强度控制在10千伏每米;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电磁环境安全教育,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人员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控制施工范围,优化选址选线,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对易扬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土石方进行苫盖;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环保公厕,定期收集后拉运;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三)严格落实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沿线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防止噪声扰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拉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产生的事故废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废铅蓄电池不在变电站内临时贮存,并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无 | 无 | 朱 晶 2255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