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
| 1 | YT2-35X、YT2-39X等5口井(勘探井)钻井工程 |
轮台、尉犁县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环境管理,采用洒水抑尘、防尘布遮盖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建筑材料和垃圾运输车辆应遮盖严密,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并按照固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合理安排发电机使用时间,燃烧废气排放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的限值要求。加强放喷管线、放喷池的运营维护,定期检查气体燃烧放空设备,确保天然气充分燃烧,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管理,井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井场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井队固控系统进行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液体集中统一转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工作站处置。洗井废水、酸化压裂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送至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工作站进行无害化处理。试油采出液用储罐收集后拉运至塔河油田一号联合站。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的B级标准,用于荒漠生态恢复。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同时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钻井泥浆及岩屑混合物经不落地系统收集后进行固液分离,液相应优先考虑配液重复再利用或交由具备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水基泥浆钻井岩屑采用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处理后,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综合利用;磺化岩屑经无害化处理装置进一步处理后,磺化岩屑和非磺化岩屑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油基泥浆岩屑经不落地收集系统收集后在油基岩屑池暂存,送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资源化回收。废油、落地油、含油废物、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废机油、废含油手套、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就近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环境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撬装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收集、合规暂存和生活垃圾送轮南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 (五)严格执行各类环境管理制度,切实落实防止井喷、井漏、硫化氢泄漏等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测试完井后,如在测试放喷过程中发现油气资源具有开采价值,则安装采油(气)树,如无开发价值,需用水泥固封,同时用铁质保护罩保护井口装置,其余临时设施拆除或搬迁。 |
无 | 无 | 无 | 祁世远0996-2108812 |
| 2 | 和静县白西地溶剂用石英岩破碎生产线建设项目 |
和静县 | 和静县华力西矿业有限公司 |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上料、破碎、筛分粉尘,采用全封闭车间,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生产厂房全封闭,物料皮带运输过程采用半封闭的方式进行,厂房内定期洒水抑尘。原料堆场、2mm-5mm、5mm-20mm成品矿石堆场粉尘,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彩钢板三面围挡和防尘布全覆盖等措施。0mm-2mm成品矿石采取全密闭堆存。运输扬尘,采取路面硬化、道路洒水降尘、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等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是降尘用水、生活用水。降尘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20m3)预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和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同时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除尘器收尘灰作为产品回收利用;废旧滤袋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和静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就近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环境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 |
无 | 无 | 无 | 祁世远0996-2108812 |
| 3 | 新疆能源(集团)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塔里木盆地轮台北油气区块明新1井项目 | 轮台县 | 新疆能源(集团)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环境管理,采用洒水抑尘、防尘布遮盖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建筑材料和垃圾运输车辆应遮盖严密,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并按照固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合理安排发电机使用时间,燃烧废气排放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的限值要求。加强放喷管线、放喷池的运营维护,定期检查气体燃烧放空设备,确保天然气充分燃烧,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管理,井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井场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钻井岩屑一同转运至塔河南岸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置。酸化压裂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暂存,定期运至塔里木油田富源区块钻试修废液处理站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的B级标准,用于荒漠生态恢复。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同时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钻井泥浆及岩屑混合物经不落地系统收集后进行固液分离,液相应优先考虑配液重复再利用,完井后拉运至下一口井再利用。水基泥浆钻井岩屑采用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处理后,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综合利用;磺化岩屑暂存在井场环保罐,随后转运至塔河南岸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置无害化处理装置进一步处理后,磺化岩屑和非磺化岩屑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或综合利用。废油、落地油、含油废物、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废机油、废含油手套、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就近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环境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撬装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收集、合规暂存和生活垃圾送轮南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 (五)严格执行各类环境管理制度,切实落实防止井喷、井漏、硫化氢泄漏等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测试完井后,如在测试放喷过程中发现油气资源具有开采价值,则安装采油(气)树,如无开发价值,需用水泥固封,同时用铁质保护罩保护井口装置,其余临时设施拆除或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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