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四十五)已经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滞后。《2019年巴州“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要求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督察发现,库尔勒市西尼尔镇五岔路口养殖小区、上户镇大二线片区“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由来已久,库尔勒市及有关部门对集群污染问题日常监管方式单一,统筹整治和部门联动不够,目前上述区域仍有一百余家企业违规违法生产,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久拖未决。
二、整改时限:2025年底
三、整改目标:“散乱污”企业整治到位。
四、整改措施
1.编制《自治州“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治”原则,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或升级改造的方式分类整治到位。
2.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定期开展“回头看”。
3.加强部门联动,坚决防止“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五、完成情况
1.已制定《“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制定《库尔勒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治”原则,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或升级改造的方式分类整治。
2.市商工局对西尼尔镇养殖小区“散乱污”企业共开展“回头看”47次,发现的问题按职责推送至相关执法单位进行整治,截至目前,向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分局推送27次、市场监督管理局推送19次、自然资源局推送36次。共整治27家次。
3.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用地手续、规划手续检查;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环评手续及环保设施方面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经营许可方面的检查;属地政府随时上报前期已整治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情况。截至目前,市商工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市分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检查14次,其中夜查2次,回头看139家次,整治违规生产单位26家次。
公示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6—2255690
邮箱:493575493@qq.com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6—2255159
巴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