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2月24日(5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1
焉耆鸿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石英石
破碎加工项目焉耆县
焉耆鸿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原料进厂前水清洗降尘,生产设备设置在封闭车间,原料库为封闭厂房,成品库为半封闭厂房,投料口及原料、成品装卸工序采用雾炮机降尘,物料输送采用全封闭输送带,生产车间采用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厂区地面硬化,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定期清理地面浮土并洒水降尘,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并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设置临时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河北巴州生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运营期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汇集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河北巴州生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运营期沉淀池沉渣压滤后暂存于成品库房,定期外售;除尘器粉尘、废料暂存于成品库房,定期外售;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要求,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环境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加强日常生产运行管理和设备日常检修维护;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编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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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新琴0996-2108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