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3日-4月29日(5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1
玉科802井、玉科10井(勘探井)
钻井工程尉犁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你单位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占地合理规划,避开野生植被及保护植物较丰富的区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对周围土壤、植被的影响,减少水土流失。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程结束后,严格履行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场地环境管理,严禁在大风天气施工,采用洒水抑尘、防尘布遮盖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建筑材料和垃圾运输车辆应遮盖严密,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并按照固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柴油发电机废气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式(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相关要求;施工扬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测试放喷期科学测算放喷时间,减少天然气点火放空造成的环境污染,井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井场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固控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液相全部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酸化压裂返排液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暂存,定期运至富源7井废液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污水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的B级标准用于荒漠灌溉。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膨润土体系废弃钻井岩屑和泥浆暂存于岩屑池,干化后各项指标满足《油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用于修路、铺垫井场、综合利用;聚磺体系废弃钻井岩屑和泥浆暂存于环保罐,定期运至轮南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含油废物、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井场危废贮存点,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要求,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环境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轮南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水土保持工作,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及各种地质灾害的发生。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等工作,并定期开展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七)严格执行各类环境管理制度,切实落实防止井喷的各项措施。钻井期井场进行分区防渗,其中钻井区、放喷池、油罐区、危废贮存点等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岩屑池、泥浆罐区、泥浆泵区为一般防渗区,其余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可有效避免发生渗漏事故;完井后清理临时占地设施的防渗层,并覆土恢复原状。测试完井后,如在测试放喷过程中发现油气资源具有开采价值,则安装采油(气)树,如无开发价值,需用水泥固封,同时用铁质保护罩保护井口装置,其余设施将拆除、搬迁。项目施工全过程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环境监理报告,将环境监理报告纳入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
(八)本项目临时用地期限至2028年4月23日,临时用地到期后,若不再使用,须严格按照要求拆除项目区所有设施,恢复原有地形地貌;若继续使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持续做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本项目环评仅适用于工程勘探期,勘探结束后如需转为开发井,须另行开展开发期环境影响评价。无
无
无
冯新琴0996-2108807
2
玉科801井(勘探井)钻井工程
尉犁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占地合理规划,避开野生植被及保护植物较丰富的区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对周围土壤、植被的影响,减少水土流失。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程结束后,严格履行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场地环境管理,严禁在大风天气施工,采用洒水抑尘、防尘布遮盖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建筑材料和垃圾运输车辆应遮盖严密,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并按照固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柴油发电机废气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式(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相关要求;施工扬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测试放喷期科学测算放喷时间,减少天然气点火放空造成的环境污染,井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井场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固控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液相全部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酸化压裂返排液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暂存,定期运至富源7井废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本项目建成投运前,富源7井废液处理站须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的B级标准用于荒漠灌溉。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膨润土体系废弃钻井岩屑和泥浆暂存于岩屑池,干化后各项指标满足《油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用于修路、铺垫井场、综合利用;聚磺体系废弃钻井岩屑和泥浆暂存于环保罐,定期运至轮南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含油废物、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暂存于井场危废贮存点,并严格执行危废环境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轮南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水土保持工作,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及各种地质灾害的发生。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等工作,并定期开展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七)严格执行各类环境管理制度,切实落实防止井喷的各项措施。钻井期井场进行分区防渗,其中钻井区、放喷池、油罐区、危废贮存点等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岩屑池、泥浆罐区、泥浆泵区为一般防渗区,其余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可有效避免发生渗漏事故;完井后清理临时占地设施的防渗层,并覆土恢复原状。测试完井后,如在测试放喷过程中发现油气资源具有开采价值,则安装采油(气)树,如无开发价值,需用水泥固封,同时用铁质保护罩保护井口装置,其余设施将拆除、搬迁。项目施工全过程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环境监理报告,将环境监理报告纳入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
(八)本项目环评仅适用于工程勘探期,勘探结束后如需转为开发井,须另行开展开发期环境影响评价。无
无
无
申俊浩0996-2108807
3
新疆众革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4万吨/年干粉灭火器报废回收循环利用
示范化项目库尔勒市
新疆众革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你单位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施工车辆减速慢行,建筑材料、施工废料等采取篷布苫盖措施,施工区域定期洒水抑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优先使用合格环保燃料,定期检修维护。运营期拆解、干燥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负压收集,食堂油烟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标准限值(油烟浓度≤2.0mg/m3)的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全部生产工序设置在封闭厂房,车间内粉尘定期由吸尘车及时清理,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运营期清洗设备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与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集排入园区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铁门关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应限值要求。运营期对泵类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部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布袋收尘、沉淀池沉渣作为原料回收利用;废塑料、橡胶交由回收塑料、橡胶的公司处置,废油脂交由油脂回收公司处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废漆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要求,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环境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无
无
无
冯新琴0996-2108807
4
YT2井区2026年第一期产能建设
项目轮台县、尉犁县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你单位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合理划定施工范围,控制施工人员、车辆活动范围,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机械、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严禁进入、占用临时占地范围外区域;管沟开挖应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措施,开挖产生的土方堆放于管沟一侧的临时堆土区并用防尘网苫盖严禁随意堆放。加强野生动物保护,防止施工人员惊扰、猎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场地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实施各项生态恢复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标识,以防附近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巡检井场和管线。退役期严格按照《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72号)《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 SY/T 6646-2017) 等要求,落实退役期井场清理和生态恢复措施,清理场地,集中收集清理建筑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废弃管线集输管线进行氮气吹扫,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对废弃井应封堵内井眼,拆除井口装置,防止油水层窜层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本项目所在区域涉及塔里木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预防区,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防沙治沙、植被恢复及地面覆盖措施,加强植被和地表结皮的保护, 降低对沙化土地的影响。施工结束,对施工场地采取覆土压实并覆盖砾石、及时撒播草籽等生态恢复措施。相关防沙治沙措施要在工程建设完工投入运行之前完成,严禁防沙治沙措施未完成即 投入运行。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扬尘和测试放喷、焊接烟气、车辆尾气等废气的管控,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取洒水抑尘等有效措施抑制施工扬尘、废气。运营期油气集输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定期检修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等;井场加热炉应使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作为燃料,加热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14) 后,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井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 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硫化氢排放满足《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试压结束后用于场地周边泼洒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生活基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运营期采出水随采出液密闭集输至一号联合站,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得外排。井下作业期间井下作业废水送至阿克苏塔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绿色环保工作站处理;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中B级标准后,用于区域荒漠灌溉。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高噪设备集中施工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应限值要求。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施工期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井场回填;施工废料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拉运至周边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送至库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运营期落地油、井下作业期间产生的废防渗材料、含油废物、废烧碱包装袋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直接拉运至阿克苏塔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绿色环保工作站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和转移处置。井下作业期间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磺化泥浆岩屑经井场无害化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油基泥浆岩屑采用专用罐进行收集后,定期拉运至有资质的油泥处理单位安全处置;撬装化污水处理装置污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六)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的要求,加强站场及管线日常检查巡护;有效预防和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处置,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等相关规定落实分区防渗要求,确保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按照标准建立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监控体系,严格要求定期开展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坚决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演练,将该项目建设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油田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八)加强环境管理。开展工程监理,严格落实《报告书》 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及时优 化调整保护措施。
(九)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根据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现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将其纳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范围。无
无
无
申俊浩0996-2108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