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9日-9月15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
| 1 | 睿储科技上库储能220千伏升压汇集站项目(重大变动) | 库尔勒 | 库尔勒睿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升压汇集站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伏/米和100微特斯拉要求;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常态化开展电磁水平监测;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电磁环境安全教育,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人员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机制,降低风险事故概率。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控制施工范围,优化选址选线,建设临时设施区、临时道路等时,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对易扬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土石方进行苫盖;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及工艺,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运;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定期清运。 (三)严格落实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升压汇集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生活污水处理后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冬储夏灌;产生的事故废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依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转移、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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