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6日-9月21日(5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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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鸿泰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鸿泰鼎绿色新材料纺织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尉犁县
新疆鸿泰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扬尘管控措施,物料堆存苫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大风天气禁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运营期,溶解不凝气由水环真空泵抽出、密闭输送,与纺丝废气一同收集,经6套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3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上油废气密闭收集后经2套水喷淋塔处理,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0套水喷淋塔处理,通过10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溶剂浓缩不凝气经水环真空泵抽出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罐区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酸雾吸收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事故池、蓄水池、水解酸化池、污泥浓缩池均加盖密封,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后通过两级碱喷淋塔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于屋顶排放。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须密闭储存、转移和输送,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纺纱、织造车间粉尘经复合圆笼除尘机组、多筒回笼滤尘装置、巡回吹吸清洁机等设备处理;储罐设置气相平衡管并按要求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LDAR检测覆盖全部涉NMMO、盐酸等挥发性物料的泵、法兰、阀门、连接件等点位,建成投运后尽快完成首轮LDAR检测,后续按规范频次开展,建立泄漏点位修复闭环台账;喷淋废气处理系统要定期更换循环吸收液,设置吸收液废液收集处置措施,避免喷淋废液二次挥发造成无组织排放;莱赛尔纤维生产车间要强化车间密闭,对重点生产区域设置无组织监测点位。上述有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厂内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要求,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莱赛尔纤维子项工程产生的阴阳离子树脂再生废水、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工艺空调喷淋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污水站废气碱喷淋废水、化验室废水,莱赛尔纱线子项工程、莱赛尔布料子项工程产生的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工艺空调喷淋废水,以及经化粪池预处理的全厂生活污水,全部汇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废水处理后出水满足园区污水接纳协议约定限值,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最终排入尉犁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污水处理站应设置水质在线监测装置,针对pH、COD、NH3—N、流量等指标开展监控;设置应急切换管路,当园区污水处理厂出现接纳异常时,厂区废水切换进入事故水池暂存,严禁外排;加强车间分质分流,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严格分管网收集,严禁混排;初期雨水收集池规模按照报告书核算足额建设,初期雨水全部送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清净雨水经规范雨水排口外排。
(三)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报告书》要求实施分区防渗,将制胶车间和纺练车间、溶剂净化及蒸发浓缩车间、储罐区、化工库、危废暂存库、循环水池、化验室内独立局部危废暂存存放区、事故池、污水处理站等列为重点防渗区;纺纱车间、织造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生产辅房、检修车间、五金综合库、化验室其余实验操作区等列为一般防渗区;原料堆放及周转区域、制氮站、空压站、厂区道路等列为简单防渗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建设防腐、防渗污水管道,杜绝跑、冒、滴、漏,避免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按要求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四)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运行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区周边声环境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离心渣、废滤渣定期拉运至和硕(园区)固废处置中心处理,废丝、废纱线、边角料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除尘灰、落地清扫棉尘优先外售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条件时转运至和硕(园区)固废处置中心处置,废包装由废旧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润滑油、废油桶、化验室废物、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脱水污泥在鉴定属性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根据鉴定结果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废动植物油、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规范设置排污口。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并严格落实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在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格监控进水水质水量。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编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并按要求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设1座3600立方米事故水池,在罐区设置围堰及事故导排系统,落实三级防控体系;强化NMMO溶剂泄漏、盐酸泄漏、废水事故外排、废气处理设施失效等应急措施,定期开展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厂区内雨污分流,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
(七)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台账并依法保存;依法依规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八)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要求,你公司如属于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九)严格落实项目生态环境监理要求。在项目施工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工程监理,确保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资金落实,减小工程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定期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生态环境监理报告,将生态环境工程监理报告纳入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
(十)在新疆融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热电厂和尉犁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投运、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热电厂不具备正常供汽(供热)能力、污水处理厂不具备正常接纳废水条件前,你公司不得进行生产调试及生产运行,项目生产废水不得排入园区管网。
(十一)项目应按照绿色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进一步提高能源循环利用率,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研究制定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方案,定期开展企业碳排放核查和清洁生产审核,确保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协同管控污染物和碳排放,切实满足碳排放达峰目标要求。运行过程中应落实地方政府碳排放管理相关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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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俊浩0996-2108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