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生态环境局“八五”普法履职工作报告
“八五”普法启动以来,巴州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普法工作和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环境执法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成效,有效推动“八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全州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普法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属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研究制定《巴州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普法内容、对象、措施、目标及责任科室等,压实责任,确保普法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和落实到位。“八五”普法期间,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9次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普法相关问题,推进普法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为高水平保护巴州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全员学法,全面提升法治能力水平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州生态环境系统树牢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和绿色发展意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论述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专题学习讲座4次。在州党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二是制定《巴州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学习任务、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时长等内容,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开展常态化学习2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结合主题教育开展集中学习8次。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讲法治课1次,局机关主要领导、各分局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通过领导班子学规学法,局务会、党组会、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等多种形式,推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
(二)推动干部职工学法考法常态化
一是利用“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周五特色课堂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按时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在“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组织广大职工开展常态化学习并按时参加法治考试,每年组织生态环境系统人员参加“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5人获得二等奖,7人获得三等奖。二是在宪法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组织干部通过微信小程序参加宪法学习比赛等活动。三是积极开展执法岗位培训,加大选学送学力度,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组织全州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干部岗位培训、自治区生态环境铁军业务理论培训等各类培训班,做到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60学时,有效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四是组织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参加公益诉讼、视频在线旁听等方式,提升干部加深对法律条文解读应用。五是制定印发《巴州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落实措施》,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及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正面清单制度,每季度动态调整正面清单,优化执法方式,对清单内企业落实差异化监管,推行非现场执法,坚持无事不扰,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巴州生态环境局推行“三项制度”具体措施(2020-2025年)》,印发《巴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适时调整“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在州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典型案例以及执法文书等及时进行公示,促进生态环境执法公正公开、合法规范。三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按照抽查计划,组织全州执法人员高质量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抽查覆盖率、完成率均达100%,每季度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公示率100%。所有执法活动使用新疆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全过程记录。四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所有重大案件由案审会集体审议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集体审议,不得作出处罚决定。五是以案卷评查为抓手,着力提高案件质量。每年参加自治区级、州司法局案卷评查工作3-5轮次,每年组织开展自治州环境违法案卷评查工作2-3轮次,以评查反馈结果为抓手,积极做好整改录入上传,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六是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巴州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重要行政决策论证、行政处罚案件法律咨询等法治活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创新普法方式,开展全方位普法
(一)结合环境执法,开展普法宣传
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普法计划,印制《常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单5000份,结合日常执法,加强环保法律法规讲解宣传。加强对重点对象“点对点”环境帮扶指导,制作《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汇编》400余册,发放至各县市一线执法人员和辖区重点企业,切实增强重点对象学法知法守法的普法实效,每年组织开展一轮次中小微企业法律法规培训,先后有202家企业负责人参训。
(二)紧盯重要节点普法,强化全民守法意识
在“六·五”环境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学校活动,培养少年儿童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全面提高环境保护与发展意识,树立正确的环境价值观。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等,组织开展多形式线上线下的法律法规宣传,在巴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美丽的巴音郭楞”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上设置固定的宣传园地进行环境保护普法宣传,适时发布民法典解读、最新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法治信息,形成生态环境部门与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氛围。
(三)运用新媒体精准普法
制作博斯腾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视频《守护一湖碧水 筑牢生态屏障》。组织执法支队、生态、环评、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6个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广播电台直播间参加“行风热线”直播节目。《零距离解纷 营造“我要生态环境”新氛围》被巴州政法委选送至国家政法系统工作会议参加评选,积极参加司法局执法宣传影像资料报送工作,所有执法信息同步报送司法局。
(四)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制度
制定印发《巴州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以案释法,定期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典型案例;组织各县市分局开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征集报送工作,征集的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精心选报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数篇典型案例被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司法局采纳并发布。
(五)把普法融入生态环境立法
补充制定《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斯腾湖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项地方性行政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时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促进生态环境执法裁量过程公开和全社会监督。
巴州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主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普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牢固树立法治思维,高标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锻造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能力,以实际行动奋力建设美丽巴州。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