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住建系统2026年行政执法案卷暨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发区规建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提升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一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决定开展全州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期间,按照普通程序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及涉企行政执法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标准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要求,案卷评查包括基础标准和文书规范标准,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案卷评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评查方式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6年4月13日至4月24日)
按照《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附件1)中的基础标准和文书规范标准,逐项逐卷开展案卷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评查阶段(2026年5月7日至5月20日)。
根据各县市、开发区前期报送的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2025年度行政处罚案件台账,按不低于20%比例随机抽取案卷,进行评查(具体抽取案卷见附件2)。各县市对照抽取目录,于4月30日前将抽评卷宗扫描成pdf件(案卷以“县市+案卷号”命名),报送至bzzjjzfk@163.com。
(三)评查反馈和总结阶段(2026年5月20日至5月27日)。案卷评查的情况,将形成评查结果并进行通报。各县市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发区规建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要举一反三,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四、工作要求
案卷评查是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复盘,也是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对案卷评查反馈中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挖掘根源,查找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尚哲 联系电话:0996-2613537
电子邮箱:bzzjjzfk@163.com
附件:1.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基础标准、文书规范标准)
2.行政执法案卷抽评目录
巴州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