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述法报告
巴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王清玉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坚持以法治思维提升执政能力。
在推进法治建设实践中,我始终坚持把提升法治思维放在首位,大力推动学法普法宣法工作,全面筑牢法治根基。一是注重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当好推进法治建设的组织者、落实者、践行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文件,组织并带头参加“逢九必讲”学法活动。二是注重增强队伍法治意识。着力抓好“关键少数”,打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队伍。通过党组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法、领导讲法、以案释法案例学习、学习强国等普法方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常态化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党内法律法规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纳入日常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进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交流。在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培训,提高干部队伍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三是注重培树全民法律信仰。高度重视人民群众这个“绝大多数”,不遗余力推动普法宣法工作,始终坚持把提升法治思维放在首位,大力推动学法普法宣法工作,全面筑牢法治根基。2024年我委机关和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及时注销了3名退休人员和1名调离人员的执法证,安排7名新增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州统一培训考核发证。目前,共有28名持证的执法人员。
(二)握紧总抓手,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工作始终。始终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全方位、全过程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一是依法决策不越规,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制度。2024年开始,建立了重大卫生健康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制度。经梳理,今年我委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依法行权不任性。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重点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出简政放权,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公开便民服务事项指南。在自治区政务一体化平台全面公开我委行政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公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和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三是规范执法不乱为。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全州各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时落实亮证执法、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识制度,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实施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落实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制度,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落实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制度。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在具体执法中更加注重合法化、合理性。
(三)找准总阀门,坚持靠依法治理打牢基层基础。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坚持依法治理、普治并举,织牢服务保障体系,切实打牢基层基础。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审理,审慎决策。制定了《巴州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了严格法制审查程序,对各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需经我委政策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经党组会议研究。疑难、复杂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则由聘请的法律顾问和法制机构共同审查。自该制度建立以来,已将一般性行政执法决定纳入了日常法制审核,目前还没有符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条件的案件。二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聘请4名职业律师担任委机关法律顾问团队,积极参与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的咨询论证和法制审查。三是解难题创和谐。坚持靠法律手段化解医患矛盾、融洽医患关系。今年以来,累计接到各类投诉信访案件279件,其中:受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单件260件、州长信箱11件、信访系统7件,网信办转办1件,278件在受理时限内办结,1件信访件正在办理。
二、亮点工作
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为全疆卫生健康领域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提供试点经验。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依据国家卫健委《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制定了本级《卫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规范了执法记录方式及标准、保管归档及调取,以及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等操作规范,结合手持执法终端,实现使用基础版业务系统手持终端开展现场监督执法工作,利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过程落实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记录视频统一归集,建立健全执法过程记录信息台账,以备审查。二是规范执法记录文书管理。按要求对受理申请、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等执法各环节进行规范记录,对案件记录做到常培训、常评查,对教科书式的案件文书进行推广培训。每年接受州司法局对我委执法案卷的评查监督,2024年抽调我委1名优秀执法人员配合开展全州案卷评查。目前,自治区卫健委抽调了我州4名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和公共卫生监督案例评查工作,其中由我州和静县报送的1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案例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案例,并推荐报送国家参评。
三、问题短板和下一步工作
(一)贯彻实施自治州“一规划两纲要”各项措施,将执法监督工作纳入日常监管机制。一是落实主要领导对行政执法监督负总责制度。把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列入我委日常工作议程,明确主要领导既是行政问责的重要对象,又是制度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卫生健康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负总责。二是分级分层逐级落实执法监督工作职责。明确分管领导承担具体分管责任,各科室负责人是具体业务第一责任人,具体推行业务职责内依法行政工作。政策法规科负责监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切实保障“三项制度”执行力、落实到位、抓出成效。三是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动态管理制度。按照人岗合一要求,每年定期对执法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梳理,规范管理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做到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在自治区执法信息平台上动态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及时加注新持证人员和注销退休或轮岗到非执法岗位的人员信息。
(二)不断提高执法服务意识。一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及时将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新卫规〔2023〕2号,简称:自由裁量基准)转发县市,组织执法监督人员学习执行,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自由裁量基准对照裁量,既不随意扩大处罚也不随意减轻处罚力度。二是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目前,草拟了《关于巴州卫生健康监管领域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意见》,后修订印发,以促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联系人: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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