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党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根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自治州州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试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坚持“一岗双责”、“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及“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经中心党委会研究,决定对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一、王萍(党委书记、副院长):履行“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负责中心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党委班子建设、人才干部队伍建设、“访惠聚”、民族团结、健康扶贫、疫情防控、工会、妇委会、团委、双拥、普法、保密、离退休干部管理、创建文明单位、中心“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督促落实以及党支部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医技科、检验科。
二、张月英(党委副书记、主任):履行“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做好分管科室党的建设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委工作,负责主管领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中心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保健、医疗、人口和计划生育、教学、科研、宣传、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文化建设、安全生产、网络安全、创建平安医院、医德医风建设、行风、纠风、政务公开、无烟医院、爱国卫生、节能减排、绿化、援疆工作协调、财务、资产管理、审计、项目、招标采购等各项工作。分管信息(项目)综合管理科、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医务护理部、药品器械科、院感科。
根据《关于规范州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成员职数设置的通知》(巴党委字〔2020〕79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党委委员职数核定7名,鉴于中心目前领导班子只有两名党委委员,人员配备不全,暂时按此分工工作,待领导班子变动时,将按要求及时进行分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