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巴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决定自2026年4月8日起,正式启用“巴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印模附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用章名称:巴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
二、启用时间:2026年4月8日
三、适用范围:用于本委核发的各类行政许可、备案凭证、审批文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四、原“巴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自即日起停止使用。
五、该专用章由巴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法规科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严格按照授权范围用印。凡未经授权或超出范围使用的,该印章无效,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巴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印模
巴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