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国资发〔2012〕61号
关于选聘2013年度中介机构通知
各有关中介机构:
为规范自治州各国有企业在改革改制和其他经济活动中对中介机构的业务委托行为,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378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及《自治州州直国有企业资产稽查工作规程》(巴国资发〔2012〕56号)、关于印发《州本级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程序》的通知(巴国资发〔2012〕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们从全州的中介机构中筛选出了9家中介机构作为我委2013年度中介机构选聘单位,这9家中介机构,在近几年的评估和财务审计工作中,都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我委对选聘的中介机构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底对其进行工作质量评价及选聘条件复核,根据评价和复核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将取消其选聘资格。希望入选的中介机构严格按照行业准则、职业道德准则和专项报告的有关要求,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工作,确保审计、评估报告的真实可靠。
各监管企业要按有关规定,在年终财务审计及对国有资产处置或产权(股权)转让时,应从我委选聘的中介机构中委托进行相应的资产评估或财务审计。
现将我委2013年度选聘的中介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1、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巴州分所;
2、新疆宏昌天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巴州分所;
3、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巴州分所;
4、新疆库尔勒中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5、新疆华龙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6、新疆库尔勒联鑫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7、新疆中天誉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新疆天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9、新疆华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时间(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产权管理 中介机构 名单 通知
抄送:州财政局,各监管企业
巴州国资委办公室 2012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