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自治州广播电视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26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21﹞6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新食安办﹝2021﹞15号)精神,做好我州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工作,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定于6月10日启动2021年全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俭以养德、诚信为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障食品安全更需要尚俭崇信、德法并举。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的需求不断提升,必须坚持“四个最严”,严格源头治理,严格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既要强化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又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勤俭节约,营养膳食,倡导理性消费,遏制食品浪费,共享食品安全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自治州食品安全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尚俭崇信”的食品安全理念。
(二)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展示宣传我州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自律,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健康消费观念,推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
(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打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三、有关要求
(一)自治州食安办会同自治州食安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了《自治州层面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见附件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各县(市)食安办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参照自治州层面重点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二)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和媒体记者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主题宣传活动。
(三)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常态化抓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周带月、以月促年,常抓不懈,让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理念深入人心。
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宣传周各项活动,并于6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自治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安朝辉
电 话:0996-2261590(传真)
邮 箱:393372641@qq.com
附件:1.自治州层面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2. 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
3. 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自治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附件1
2021年自治州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
二、活动安排
(一)举行食品安全倡议承诺暨2021年自治州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仪式 。自治州和库尔勒市政府领导、自治州和库尔勒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媒体、专家学者、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代表参加。(自治州、库尔勒市食安办主办,有关部门协办)
(二)开展食安新疆和“一把手谈食安”系列访谈活动。按照自治区食安办的安排,围绕“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参加自治区食安新疆访谈活动,组织库尔勒市、焉耆县、博湖县、若羌县、和静县围绕落实党政同责、推进“双安双创”、推动全域旅游健康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等方面开展“一把手谈食安”访谈,访谈采取录制的方式,于宣传周期间播放。(自治州食安办、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林业和草原局、文化和旅游局,库尔勒市、焉耆县、博湖县、若羌县、和静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
(三)指导自治州重点新闻网站开设“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专题专栏,指导各网站制作H5、短视频、直播、电子海报等多种形式的新媒体作品,做好网上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自治州党委网信办负责落实)
(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举行“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 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倡导学校宣传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评比活动。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微信和宣传海报等阵地和载体,进一步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利用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队会、家长开放日、讲座、致家长一封信、知识竞赛等形式,面向儿童青少年、教师和家长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杜绝餐饮浪费。结合中考、学业水平考试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校园超市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食品安全主题活动,组织参加均衡营养与食品安全专题培训班,组织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经验交流。(自治州教育局负责落实)
(五)在库尔勒市文化和旅游局举行2021年自治州文化和旅游行业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组织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代表作出《食品安全公开承诺》。(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落实)
(六)开展“安全供给放心消费”主题活动。重点抓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州社权属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切实做好食品的进销货管理和流通监测,让各族群众安心购买、放心消费。(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负责落实)
(七)借助“科技下乡”、科普宣传、科技培训、科技项目实施等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发挥科普基地阵地作用,向广大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自治州科技局负责落实)
(八)举办“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州食品药品检查所实验室对外开放参观,使群众近距离观摩检测流程,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指导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安全供给放心消费”主题活动,树立企业责任意识,引导企业参与。(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
(九)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满意度调查。在轮台县、焉耆县等国家、自治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开展满意度调查,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自治州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
(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基地等集中区域,利用宣传车、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体系建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相关内容的宣传。(自治州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
(十一)将《反食品浪费法》《食品安全法》纳入自治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组织全州公职人员参加“法治新疆”微信平台开展的以食品安全和反对食品浪费领域法律法规为内容的“学法达人”竞赛。(自治州司法局负责落实)
(十二)开展“新疆好粮油”宣传活动。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向消费者讲解常用粮油质量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建立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理念,满足消费者吃的安心放心、吃的营养健康的需求。(自治州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十三)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无证照生产经营、非法渠道购销、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违法行为,严厉打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水饮料、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农资、烟草专卖品等领域危害食品安全,侵害国家、合法企业和消费者利益的犯罪。建立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着力查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自治州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
(十四)以建立具有保障食品安全质量的销售网络体系为重点,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工作,以阶段性成果带动长效机制的建立,促进我州食品市场的全面规范。结合部门职能,对商贸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作用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自治州商务局负责落实)
(十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进社区活动。结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等工作以及《国民营养计划》,制作涉及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膳食营养等内容的宣传展板和宣传彩页,以展览、咨询、讲座等形式,向居民宣传介绍有关食品标准、标签标示、食源性疾病科学防控,以及科学饮食、营养健康等知识。(自治州卫生健康委负责落实)
(十六)走进食品工业企业监督食品加工环节,引导企业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坚定食品安全信心。(自治州工信局)
(十七)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等新兴媒体,在巴州应急管理局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一般工贸行业领域工作群、交流群转发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健康消费观念,推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对食品安全和反对食品浪费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进行宣传普及。(自治州应急管理局负责落实)
(十八)组织各县(市)继续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排查;督促已确实的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开展整治工作,降低粮食中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负责落实)
(十九)开展疫情防控野生动物方面食品安全宣传,制作食品安全宣传展板、印发食品安全宣传资料。组织开展林果用药安全技术指导培训活动,提高果农使用生物农药的意识和积极性。鼓励林果种植主体增施有机肥,减施化肥,禁止滥用各类植物生长调节剂。(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
(二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工地活动,对建筑工地食堂经营者和建筑工人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督促其落实好主体责任,保证工人饮食安全。加强对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和产生单位管理。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建立每日工作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产生数量、去向等情况。督促收运、处置单位建立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来源、数量、处置方法、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围绕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为主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使得人人皆知垃圾分类。(自治州住建局负责落实)
(二十一)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印制《反食品浪费法》、《食品安全法》宣传单各1000份,在库尔勒市新汇嘉门口,利用节假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动物产品合格证等相关内容专题宣传1次。(自治州畜牧兽医局负责落实)
(二十二)开展畜产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对库尔勒市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满意度调查,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自治州畜牧兽医局负责落实)
(二十三)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利用食品安全进社区的活动形式,为社区居民讲解进口食品安全知识,讲解如何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基础知识。开展出口食品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培训,强化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责任,了解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基地基本情况。在报关大厅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走访辖区食品安全业务主管部门。(库尔勒海关负责落实)
(二十四)指导各县市对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整改提升,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国家行业标准、规章中膳食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大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力度,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自治州民政局负责落实)
(二十五)加大对《食品安全法》《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清真食品从业人员知法、守法意识。依据《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对各县市贯彻落实清真食品管理情况开展常规性和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清真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业的执法检查,维护清真食品市场秩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消除社会负面影响,化解清真食品领域的突出矛盾问题。(自治州民宗局负责落实)
(二十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安全“五进”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在“巴州市场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全面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结合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对冷链食品监管及推广使用反对食品浪费、食安封签、公筷公勺、分餐制等进行健康宣传,培养科学的饮食消费习惯。(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
(二十七)自治州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根据行业和领域特点,围绕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采取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开设专栏等形式,对食品安全和反对食品浪费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进行宣传普及。(自治州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附件2
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
尚俭崇信 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 家家享受幸福生活
食品安全 你我共同的责任 安全食品 你我共同的心愿
食的安心 买的放心 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安全食品连万家 食品安全靠大家
美好生活 要从食品安全开始
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购买食品莫贪便宜 三无食品要杜绝
倡导诚信经营 培养食品安全公德心 争做守法经营文明人
践行社会责任 生产安全食品 尚德守法良心安
建立诚信体系 保障食品安全
树立食品安全公德心 争做和谐社会文明人
科学认知保健食品 明白理性放心消费
食品安全 人人有责。
反对食品浪费 倡导光盘行动
拒绝舌尖上的浪费 从我做起
附件3
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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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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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公众热线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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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作、张贴海报/标语 |
块/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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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作专题展板 |
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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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作、发放宣传册、宣传材料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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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作、播放各类公益广告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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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现场宣传咨询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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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举报投诉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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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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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信 |
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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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宣传 |
农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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