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2025年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开展了抽检;食用农产品涉及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鲜蛋、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等,餐饮食品涉及米面及其制品(自制)、焙烤食品(自制)、肉制品(自制)、调味料(自制)、水产制品(自制)、坚果及籽类食品(自制)、饮料(自制)、餐饮具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自制)。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21批次、乳制品17批次、食用农产品1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糕点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共计7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二、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情况
1、轮台县瑞博蔬菜批发部经营的山药,检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库尔勒市什么鱼馆经营的黄鳝,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库尔勒龙记热氏牛肉面馆使用的牛肉面碗,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幺妹干果店经营的红枸杞,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不合格项目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