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巴工商法〔2016〕58号
关于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州局机关各科室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切实增强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利用网络在学法用法中的独特优势,实现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普法成本,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全国普法办组织研发了网络学法用法及无纸化考试系统。根据自治区和自治州普法办关于在全疆公职人员中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考对象
州局机关全体人员。
二、学考内容
主要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法治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相关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国和自治区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以及教材;党内法律法规;与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其他社会组织人员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自治区单行法规等。以上学习内容将根据每年工作重点和要求,在网络学法考试平台上适时更新。
三、学考方式
从今年开始,全疆法律学习与考试将采取网上学习考试,不再使用纸质方法。学员通过电脑、手机移动端等学习法律知识,作答练习题,完成规定的学习积分,并参加年度普法考试。
(一)学考积分。年度学法成绩采取百分制,以学分为计量单位。学分由日常学法学分和年度考试学分相加构成,各按50%折合计算。日常学法学分由学员日常学习积分折合生成(每100积分可转化为1学分,具体积分规则另行制定),要求学员每月登录学习不少于4次,全年累计满5000积分者方可参加年度普法考试(考试时间要求另行通知)。年度普法考试采用百分制试卷,智能组卷,卷卷不同,学员考试实际得分按50%折算为学分。
(二)上线学习。2016年起,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发布本年度学法教材和普法考试题库,各参学人员上网学习,平台将开始计算学员学法积分。自治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督促、检查辖区单位学员上线学习、考试工作。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对各地、各部门上线学习情况进行抽查。
(三)年度考试。为检验参学人员网上法治学习成效,自治区将在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全疆公职人员法律知识统考,考试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公开,并作为干部任用、提拔和奖惩的参考依据。
四、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浏览器,输入www.faxuan.net或xf.faxuan.net,即可登录。第二步:在网站首页左上方“全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登陆框内输入自己的学号(见附件)和密码(初始密码为888888)。第三步:首次登录时,必须点击个人主页左边“账户管理”,及时完善个人信息,同时注意修改密码。第四步:点击个人主页左边“我的学习”,点击“进入课程”即可开展日常学法。考试时点击个人主页左边“我的考试”,点击“进入考试”即可开始考试。
五、学考要求
(一)提高认识。领导和全体公职人员要深刻认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尤其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运用网络平台创新普法工作,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社会普法实效以及节约资源成本的重要作用,自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做好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
(二)认真落实。各部门和人员要结合本部门、人员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合理规划学法时间,确保学法用法和考试取得实效。
(三)加强考核。州局将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绩效考核和普法依法治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并建立完善干部学法电子档案,把年度学习考试成绩报送相关干部管理部门。对学法及参考率不达标的部门和人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巴州工商局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名单及学号(略)
巴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8月30日
抄送:本局领导
巴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