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巴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经办规程(暂行)》文件精神,经医疗机构自主申报、现场评估、初评公示等流程,现将评估结果为合格,拟纳入巴州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机构的1家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共10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向巴州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进行投诉举报。
2023年拟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名单
序号 |
所属地 |
申请机构名称 |
法人 |
评分分值 |
1 |
巴州 |
宝石花库尔勒医院 |
刘晓明 |
95 |
举报电话:0996-2276925
巴州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