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147号建议的答复
古丽妮萨·阿皮孜、努力曼·努尔、古丽努尔·艾合麦提代表:
您们好!您们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孕妇孕期产检医保基金统筹额度或设专项基金的建议》(第2-147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女性生育保障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6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生育保险工作支持三孩政策落实的通知》(新医保办函〔2021〕15号)文件精神,2023年结合我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历年运行情况及基金承受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水平,将城乡居民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新增产前检查报销1000元/人,实现了居民产前检查费用从零到有,切实减轻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目前,我州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待遇,在全疆范围内处于中上水平。结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个人缴费和各级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现阶段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医保基金收支压力加剧,整体处于紧平衡状态,给医保基金平衡可持续运行带来巨大挑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和加强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参保人员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最后,感谢您们对医疗保障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管领导:牛曼玲
职务: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联系电话:0996-2276162
承办人:任姝赟
职务:州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
联系电话:0996-2610257
巴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