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59号建议的答复
王可燕代表:
您好!您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统筹使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建议》(第2-5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国医疗保险采用地州级统筹,各县市征收的医保基金全州整体进行调剂使用。根据《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3号)、《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结算实施细则(试行)》(巴医保发〔2022〕29号)、《关于贯彻落实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新医保发〔2024〕6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在制定年度业务支出预算时,巴州医保局依照“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在财务预算的基础上扣减门诊支出、异地就医支出、大病支出、政策性支出等费用,再根据各医疗机构上年或近三年历史实际发生费用、诊疗水平、级别、类别等指标,最终确定各医疗机构总额控制预算。
根据总额预算管理要求,年度内确因政策变动、重大改革事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疾病暴发、服务量变化较大等客观因素,导致当年医保基金支出发生重大变动的,预算可做合理调整。对您所提建议,如确因客观因素导致医保基金支出发生变动的,医疗机构总额预算可做合理调整。2025年,根据自治区DRG2.0文件精神,巴州医保局在总额预算测算时对区域医疗中心、重点专科予以了倾斜。
今后,巴州医保局也将严格执行总额预算管理要求,合理制定医保基金年度预算,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并随时接受党委、政府及社会的监督。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主管领导:李艳
职务:州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13779650336
承办人:高建业
职务: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干部
联系电话:18209960522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