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77号建议的答复
傲鲁木加甫、才仁加甫、阿力腾巴图、金·欧云代表:
您好!您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医保政策向中医民族医院政策倾向提升高素质医疗人才待遇的建议》(第2-7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民族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和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族人民长期与疾病做斗争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它不仅在历史上为各族人民的生存繁衍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至今对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巴州各政府职能部门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医药的发展。
一、积极支持中医民族医诊疗项目和药品的发展
医保部门积极将符合规定的中医民族医诊疗项目和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一是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版)》中,将包括中医外治、中医骨伤、针刺、灸法、推拿疗法、中医肛肠、中医特殊疗法等九类,共计190项(330条)中医民族医项目纳入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兵团医保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医疗保障局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时限,受理辖区内医疗机构申报的新增项目,初步审查申报材料的符合性和完整性后报送至自治区,由自治区、兵团医疗保障局会同自治区、兵团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集中论证、公示后实行。2024年全州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疗服务项目共124项,已全部按程序报送自治区。二是支持将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和调整全国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使用和支付的原则、条件、标准及程序等,组织制定、调整和发布国家《药品目录》。同时,考虑到民族医药主要受民族医学理论的指导,在使用上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特殊性,明确了权限,省级医保部门可以国家《药品目录》为基础,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省级医保支付范围。新发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国家药品目录),将95个民族中成药纳入《国家药品目录》,其中蒙药28种、藏药45种,目前蒙药和藏药占民族药总数比例为76.84%。同时自治区在国家《药品目录》的基础上,将451个中药饮片、53个民族药纳入了新疆的地方医保目录。2024年全州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纳入新疆地方医保目录的民族药品35种,已全部按程序报送自治区。
二、强化财政保障,积极加强中医民族医人才引进
一是巴州财政部门为蒙医药文化的弘扬以及中医民族医院的人才建设,多方筹措资金。2022—2024年间,投入上级专项598.5万元,援疆资金39.99万元用于中医药事业传承与人才培养,2022年起本级财力安排每年500万的专项资金用于化解医院负债。二是巴州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坚持人才强州战略,深化改革、规范程序、强化服务,进一步做好自治州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2022年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州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巴人领组字〔2022〕1号),确定了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明确了引进程序。2025年州人社局会同州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州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工作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州直单位、各县市人社部门和州人社局具体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程序,逐步形成“引得来,留得住,用的好”的体制机制,为自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2024年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引进等方式招聘引进2名民族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三是巴州卫健部门按照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下达的任务要求持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中医骨干人才培训、基层西医学习中医人才培养和培训等,对现有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和服务能力。特别是针对蒙医药人才培养方面,要求州县两级蒙医院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和培养规划,充分做好蒙中西医药创新骨干人才、蒙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蒙中西医护理骨干等培训培养。2024年组织巴州蒙医院开展中医民族医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共培训中医民族医护理人员281名;派出10名蒙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治区传统蒙医药守正创新传承发展高级研修项目”,2名专家受邀担任讲师。在深挖并创新蒙医精髓方面,充分发挥“名老蒙医”专家的名医效应,鼓励年轻医师跟师学习。加强名老蒙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传承、创新。及时整理、总结和推广名医、专家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对传承下来的深受群众认可的裹羊皮疗法、塔布恩阿尔善、震脑术等积极申报并获批自治区、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培养了一批传承人。
三、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是关于把中医民族医医院列为全额拨款单位的建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文件,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这意味着这类单位自身具备一定的收入获取能力。医院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不予全额保障其经费。二是关于优化人才引进举措,扩充编制,在年龄、职称、地域上放宽限制的建议。人才培养方面:自治区人社厅先后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自治区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对于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知识更新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途径,各级民族医疗机构需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积极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才项目,参加培养,提升能力素质。职称方面:2023年12月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新疆考区蒙医、蒙护、蒙药专业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明确蒙医、蒙护、蒙药专业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考试成绩自当年起3年有效。职称考试的合格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由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对此巴州人社局没有权限放宽相关条件限制,将按上级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高度重视和支持民族医药的发展。
感谢您对我州中医民族医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主管领导:于庆龙
职务:州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13899088098
承办人:王绍虎
职务: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
联系电话:18099961666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