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相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结合实际,认真扎实开展普法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普法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普法责任工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动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一是根据人事变动,结合实际重新调整局党组成员和县级干部工作分工,明确依法治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领导、分管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人,明确目标,细化举措,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效推进。二是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结合党员干部教育深刻领悟和实践,将涉林草各类法律法规纳入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规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13次,局党组书记带头参与“法治讲堂·逢九必讲”9次。三是落实职责,结合州林草局实际制定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在巴州人民政府网公布,自觉接受评议监督。
(二)严格履行职责,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林草局下发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105项违法行为审慎监管,落实自治区林草局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对不予处罚事项6条、从轻处罚事项4条、减轻处罚事项3条执行容错机制。二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全局74名干部严格按照要求持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参加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联合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开展8次林草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我局业务骨干通过网络给全州八县一市林草系统全体干部进行视频授课,进一步增强林草系统全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充分发挥我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我局组织专项资金将法律顾问经费纳入单位财政专项预算,并落实公职律师制度,明确法律顾问职责,建立“三书”制度,及时向州司法行政部门备案。截止目前对我局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已达110余件。四是严格管理野生动植物经营活动。联合农业农村、政法委、网信、公安、交通、市场监管、邮政、海关等8家单位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2024”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全州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执法宣传车90车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宣传册400余册,签订承诺书70余份,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抵制乱捕滥猎、非法收购、贩运、加工、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五是加大种苗行政执法力度。联合库尔勒市、焉耆县种苗、林检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2家州级本级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户,系统内部3家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户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活动,未发现违规行为;印制2000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发放到苗木市场、生产者、经营户手中进行宣传,对育苗生产经营户开展种苗质量检测、标签填写、苗圃档案建立等进行实操指导。
(三)提升林草服务质量,助推巴州高质量发展
一是将林草权责事项逐一制定详细操作规范、流程图,落实一次性告知,目前已办理林草权责事项审批305件,其中涉及林地许可98件、延续1件、变更1件,涉及草原许可135件、变更4件,涉及野生动植物许可38件,涉及自然保护区许可12件,风景名胜区选址核准许可16件,全部在规定限时内办结,极大的提高了审批效率,方便了办事群众。二是承接自治区林草局委托州级林草主管部门实施的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等20项审批事项,全部进驻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是梳理并动态调整林草局行政权责清单,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规范行政权力。截止目前我局没有需要撤销和纠正不合法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四是加强重点项目支持力度,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与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等部门积极沟通,G314乌什塔拉至G218扬水站建设项目、新疆煤改电二期(巴州~铁干里克~若羌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两个自治区项目在用地规划前,出具项目用地是否占用自然保护地、林地、草地的前期意见,为建设单位项目规划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完成和静抽水蓄能项目、阳霞矿区煤炭运输廊道及配套附属设施一期工程项目、罗布泊至若羌铁路项目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批复。针对正在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重点项目,持续跟进最新进度。
(四)落实普法职责,加强宣传工作
一是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编制林草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清单700条,印发至全系统干部,强化林草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以第28个“2·2”世界湿地日、第11个“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第46个“3·12”植树节、宪法法律宣传月、第43届“爱鸟周”等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学校,走进自然保护地,向过往群众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3000余份宣传单,制作微视频2份,在巴州日报专版刊登保护科普常识3篇,受益人群达5000余人,公布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对林草资源的保护意识。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参与“法治讲堂·逢九必讲”9次,新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石榴云”“法宣在线”学习培训平台参学率达到100%。四是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基层活动29场次5945人,专题学习23场次684人。
二、开展普法工作成效
(一)干部法治素养显著提升
通过系统的内部学法和多样化的学习培训,全系统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更加深刻,运用林草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依法履行林草职责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群众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更加深入了解林草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乱捕滥猎、非法收购、贩运、加工、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关心支持林草资源保护的良好风尚逐步形成。
(三)法治环境持续优化
普法工作与执法实践、服务群众相结合,在严格执法中开展普法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林草权责事项审批效率显著提高,联合多部门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林草资源管理秩序。
三、问题短板
(一)普法针对性有待增强
针对不同群体(如企业、社区居民、农牧民等)的个性化普法需求研究不够,普法内容和形式的针对性不足,导致部分普法活动效果不够理想,未能完全满足不同受众对法律知识的实际需求。
(二)普法深度和广度不足
在偏远地区和基层农村,普法宣传的覆盖范围和力度仍需加大,部分群众对林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理解度还不高。同时,对新兴媒体平台的利用不够充分,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
(一)深化精准普法,提升普法实效
深入调研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针对企业,重点宣传林草行政审批、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针对农牧民,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开展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形式,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兴媒体平台,制作更多贴近群众、生动有趣的普法作品,提高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拓展普法阵地,扩大覆盖范围
加强与基层社区、学校、农村的合作,建立常态化的普法宣传机制,定期开展普法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扩大普法在偏远地区和基层农村的覆盖面。充分发挥“林长+警长+检察长”制度优势,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教育,将每一次执法活动转化为生动的普法课堂,增强普法的实效性和震慑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完善长效机制
压实各下属单位、各科室的普法责任,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和监督机制,确保普法任务落到实处。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巴州林业和草原局巴州林业和草原局普法责任清单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