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工作要点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国乡振发〔2022〕1号)和《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工作要点》(新乡振发〔2022〕12号)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务实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结合自治州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现制定2022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要求
2022年,着力抓好两项重点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自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消费帮扶、教育帮扶、健康帮扶、兜底保障、农村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社会帮扶、精神帮扶“十大巩固拓展工程”,把“两不愁三保障”“五通七有”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好拓展好,确保一般农户、23522户66365人脱贫户、4252户13116人监测户不发生致贫返贫风险。推进乡村振兴方面,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加快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组织实施,重点推进2个乡村振兴示范县、12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89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抓牢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优化自上而下排查和自下而上申报机制,简化工作流程,将认定时间缩短至15天以内。二是每季度开展1次全覆盖摸底排查,形成乡村人口、脱贫户、监测户人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健全行业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推动各层级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数据共享。每月与住建、水利、教育、医疗、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数据交换,推送风险隐患人员台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帮扶、早化解。四是常态化开展帮扶巩固。对23522户66365人脱贫户明确年度巩固提升计划,对4252户13116人监测户继续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尤其是未化解风险1120户2743人监测户,根据致贫返贫风险,每户精准制定实施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成效明显提升,每季度对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一次核查。
(二)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及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一是巩固安全住房成果、改善提升安全住房水平。探索建立农村住房长效管护机制,强化对农户住房建设管理,及时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在全州农村居民实现安全住房有保障的基础上,对新增无房户、因灾受损房屋和不满足当地抗震标准的房屋持续跟进住房建设及抗震加固需求,全州计划新建安全住房1230套,确保农村居民安全住房达到100%。在年初全面开展1次农村住房情况拉网式摸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有序推进农户住房安全改善提升。二是巩固义务教育成果,提升各类教育资助水平。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成果,确保乡村人口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率达到100%,加强对失能儿童、少年的关心、关怀,做好因病、因残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鉴定、送教上门和特殊教育等工作;继续落实脱贫人口、监测户家庭在校学生各类资助政策,尤其是中等、高等职业教育“雨露计划”政策,以及疆内外大学生各类助学政策的落实。三是巩固基本医疗保障成果,提升医疗救助水平。主动与医保、卫健等部门对接,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实现脱贫人口、监测户参保率达到100%。一般户做到应保尽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重点关注住院次数多、合规自付医疗费用高的农村居民。四是巩固饮水安全成果,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做好老旧管网改造工作,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力度,强化全程质量管控,严把产品质量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确保质量过硬,同时,加强农村供水设施管护,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开发护水员等公益岗位,加强日常巡检和设备维修,确保安全饮水工程持续发挥作用。五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协同发改部门帮助指导和静县、且末县继续围绕安置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就业帮扶、社会管理、返贫监测等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后续扶持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六是加强牧区道路和饮水点建设,进一步改善牧区生产生活条件。
(三)突出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一是抓好产业发展,配合农业农村局抓好乡村产业发展,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逐步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进一步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产业类项目占比达到55%以上,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方面的短板,强化龙头企业带头,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就业较多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加强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用、共管。支持农牧民、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乡土人才在乡村创新创业。继续用好小额信贷政策,组织实施好到户类产业帮扶项目。二是抓好就业帮扶,配合人社部门,稳住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就业人数不低于去年,力争有所增加;持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创业就业能力;深入挖掘就业岗位,拓宽转移就业渠道,帮助脱贫群众实现稳定高质量就业,持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就业状态动态监测,确保有条件有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就业全覆盖。在农业农村、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草原等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新模式,吸纳当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增收。
(四)抓好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一是做大做优乡村振兴项目库,重点围绕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健全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好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地债资金项目库、项目清单,充分发挥“一个清单、两个项目库”优势功能,力争2022年争取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地债资金规模较去年有所提升。二是实施好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对备案完成的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项目171个(涉及资金4.4亿元),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用地审批、环评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3月初全面开工建设。做到每月都有完工项目,按时完成资金序时支出进度,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三是加大扶贫项目监管。主动对接审计等部门,全面加强对历年来扶贫项目审计,提升扶贫项目和扶贫资产监管能力。
(五)抓好定点帮扶和助力示范。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国家乡村振兴全域帮扶政策。全面推进包村定点帮扶和助力示范工作,督促指导好自治州37个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全州38个巩固脱贫成果村,自治州79个部门单位定点助力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89个(和静县48个、若羌县20个,其它县市各3个),工作,指导帮扶单位制定2022年度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措施,更好发挥帮扶作用,2022年底,对有关州直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和助力示范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将定点帮扶和助力示范与援疆帮扶、社会帮扶有机结合,继续深化援疆帮扶成效,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用好驻村工作队和农村基层组织,沥青工作思路,细化帮扶任务,提高帮扶成效。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驻村干部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配合做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引导各方力量积极投身乡村振兴。
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六)推进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全面推进2个乡村振兴示范县(和静县、若羌县)、12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和静县7个:巴润哈尔莫敦镇、哈尔莫敦镇、额勒再特乌鲁乡、巴音布鲁克镇、巩乃斯镇、阿拉沟乡、克尔古提乡,若羌县5个:吾塔木乡、铁干里克镇、瓦石峡镇、铁木里克乡、祁曼塔格乡)、89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静县48个,若羌县20个,其余县市各3个)建设。一是推进12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建设。重点围绕支持乡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农村污水管网、垃圾处理、卫生厕所等与人居环境改善和农村基础及公共服务有关的项目,完成12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2022年度项目编制工作。统筹衔接资金、整合资金及地债资金等,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2022年底,完成各类项目建设任务。二是完成示范村5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的目标,对照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标准和要求,督促指导县市2月底前完成89个示范村五年村庄规划,同时,编制完成5年项目建设计划。三是督促指导各县市落实好《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建设任务,确保2022年底完成各类目标任务。四是打造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10个(库尔勒市阿瓦提乡吾夏铁热克村、兰干乡贡拉提村,尉犁县古楞巴格乡古勒巴格村,轮台县阳霞镇哈尔墩村,焉耆县五号渠乡阿伦渠村,和硕县苏哈特乡苏哈特村,且末县琼库勒乡欧吐拉艾日克村,博湖县乌兰再格森乡乌兰再格森村,和静县和静镇巩哈尔村,若羌县吾塔木乡果勒艾日克村),用好自治区每个重点示范村安排衔接资金1000万元,统筹各类资金全力打造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五是推进剩余79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在自治区每个村安排衔接资金107万元的基础上,整合各类资源,加大投入力度。
(七)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以9个县市农村常住户为对象,围绕实现每户一个卫生厕所的目标,对存在问题的户厕进行整改,做到应建尽建、应改尽改,全覆盖、无死角。一是坚持以户厕问题整改为抓手,完成4386户户厕新建和18940问题户厕整改,达到卫生厕所要求,全州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并持续巩固提升成果。二是推广“3+N”改厕模式,分级分类做好已摸排农村问题户厕整改,明确整村推进时间表,各县市至少选择1个行政村,整村推进水冲式卫生厕所。三是指导各县市制定完成农村厕所革命“十四五”规划。四是分级分类做好农村问题户厕整改,每季度统计1次农村问题户厕整改销号情况,并上报自治区。五是制定《自治州农村户厕摸排整改方案》。六是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户厕运维机制和管护机制。七是完成3个自治区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能力提升建设试点村建设任务。
(八)推进乡村建设。一是落实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推进机制,制定专项推进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引导农民参 与乡村建设。二是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制定落实《自治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统筹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治理;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行动,提升乡村风貌,引导农牧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抓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相关部门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聚焦让农村具备基本现代生活条件目标,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年度任务。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公路、农村供水、农村清洁能源、农村物流体系等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推动建立县级乡村建设项目库,科学制定任务清单,选择一批项目纳入到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九)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一是把乡村治理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事要事来对待,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解决乡村振兴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强化乡村振兴要求保障,强化村级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推动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二是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等乡村治理方式,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扩大积分制覆盖范围,推展积分制应用领域,激发农民参与村级事务积极性。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小微权力、村级事项、公共服务等清单,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推广乡村治理数字化、村民说事等创新经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三是深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和推广乡村治理模式和典型经验。四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建立完善多元化的农村矛盾调处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农村社会矛盾,增强凝聚力向心力。
(十)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一是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公共服务在县域内实现优化配置,向常住人口覆盖。科学制定标准,推动各县市立足实际,确定服务内容,设计服务清单,健全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创建,重点在地方标准、供给方式、政策体系、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推动将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应用到农村公共服务领域,逐步解决服务成本高、半径大等现实问题。开展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监测评价,把农民满意不满意作为重要标准,推动面上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深入宣传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创新创造,激发广大农牧民群众更加自觉投身乡村振兴,提升农牧民内生动力。围绕农牧民精神文化需求,研究出台文化下乡清单,优化文化产品供给结构。三是大力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开展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指导各地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基层群众组织作用,着力解决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
(十一)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州级30人、县级20人、乡级10人、村级5人的要求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做到重视程度、人员力量、资金投入、工作效果“四强化”,同时稳定县乡村三级乡村振兴干部队伍。二是根据国家、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加快推进州县乡村振兴部门“三定”方案编制,科学设置职责、科室和领导职数。
(十二)强化人员培训。一是加强防止返贫监测的培训,结合每季度开展的乡村人口摸底排查工作,每季度选取2—3个县通过召开现场会、实地入户等方式手把手教、面对面带,确保县、乡、村三级乡村振兴系统干部熟练掌握入户核查、信息采集、数据比对等业务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基层乡村振兴干部能力水平和综合素养。二是加强帮扶政策的培训。每月邀请人社、农业农村、财政、发改等部门,采取授课、现场观摩等方式,组织乡镇分管领导、村“两委”班子、县乡村三级乡村振兴专干,加强对驻村帮扶、产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等政策措施和工作责任的培训,做到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十三)做好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州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横向沟通协调,强化纵向推进工作力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合力推进乡村振兴良好局面。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党委(党组)推动乡村振兴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县市党政履行乡村振兴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乡村振兴推动保障有力。对重点工作挂图作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十四)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和绩效考核工作。聚焦巩固脱贫成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成效巩固4个方面20项具体内容,按照州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好有关工作,确保“三落实一巩固”落实到位。统筹开展县市、州直相关部门单位乡村振兴绩效考核。
(十五)加强乡村振兴宣传。聚焦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强化与相关部门的紧密合作、协同配合,围绕等重点工作,把握宣传节奏,规范宣传口径,加强正面宣传,强化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总结,以点带面推动工作。科学及时处置负面舆情,强化舆情监测,营造全社会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十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十七)统筹服务重点工作。按照要求,扎实落实常态化维护社会稳定措施。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