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在乡村治理中大力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一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国家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根据《关于在乡村治理中大力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的通知》(新党农领办〔2022〕48号)要求,为进一步改进我州乡村治理方式,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的重要意义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2022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强调,“乡村振兴不能只盯着经济发展,还必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农民恩想道德教育,重视法治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要求,“推广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顶等清单制,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在乡村治理中大力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的重要意义,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工作要求,扎实落实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各项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的措施
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聚焦积分制、清单制重点难点堵点,主动入位、担当作为,着力探索破解,以点带面推动乡村治理工作上台阶。
(一)大力推广运用积分制。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0〕11号)明确指出,乡村治理中运用积分制,是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民主程序,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对农民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形成积分,并给予相应精神激励或物质奖励,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各县市结合实际,可以从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入手,采取适宜的管理方式和机制手段,有效发挥积分制的功能作用。
1、合理设置积分内容。围绕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确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积分内容,采取合理的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措施,建立动态管理、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以适应农村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
2、确保群众广泛参与。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和各类群众性协商活动,对积分的主要内容、评分标准、管理方式等环节交由群众商定完善,广泛征求农民意见建议,让农民群众全程参与积分制的制度设计,确保积分制符合农民群众意愿,维护农民群众基本权益。
3、加强积分结果运用。树立正确导向,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正向激励为主、奖罚结合的原则,结合经济水平和群众需求创新奖励方式,充分发挥积分制的激励约束作用。
4、规范程序和内容。积分制的实施必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在积分内容设置、申报审核等各个环节要履行民主程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要依法依规实施,特别是有关惩罚措施不得侵害农民合法权利,不得剥夺农民依法享有的政府补贴和集体经济收益等。
5、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凝聚各部门和社会各类组织力量参与,形成协同推进积分制的合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有效撬动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赠,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等方式开展积分数据收集、汇总及统计等工作,优化完善日常管理。
(二)大力推广运用清单制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21〕4号)明确指出,在乡村治理中运用清单制,是在党组织领导下,将基层管理服务事项以及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务细化为清单,编制操作流程,明确办理要求,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乡村治理方式。各县市要以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高乡村治理效能为目标,坚持党建引领、依法依规、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的原则,有序推进清单制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
1、加强党建引领。要在县市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开展清单制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发挥好村级党组织作用,确保通过实施清单制达到保障农民权益、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的效果,切实防止清单制流于形式。
2、依法依规编制清单。确定清单内容要遵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全面、规范,防止通过清单制将部门摊派任务制度化。从目前各地实践看,村级具体清单主要包括组织自治事项清单、组织协助政府工作清单、小微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几类。建议初期编制村级清单不要过分求多求全,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乡村层面突出矛盾、基层干部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确定清单类型。同时,要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制度,规范调整程序,根据政策法规立改废释情况以及工作实际,适时变更清单。
3、推动清单规范运行。对清单事项、调整程序、落实执行、监督考核、保障措施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推动清单制运行“有章可循”。要建立每项清单的运行规则,编制清单事项流程图,明确实施的主体、内容、流程等细节,并通过张榜公布、网上公开、漫画图册等方式广为宣传,做到让群众能按章办事,干部会依规履职。大力推进清单运行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让村民关心的村级事务,找谁办、怎么办、什么时间办完一目了然,进一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4、完善监督评价机制。明确清单事项的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监督的监督体系。健全公开制度,公开清单内容、运行程序、运行结果,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群众评价机制,把群众评价作为清单运行效果的重要依据。要定期对清单运行情况开展群众民主评议、上级部门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与干部考核、绩效奖励、评优评先等挂钩,并明确违规问题处理办法。
5、建立健全配套措施。推动加强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站点硬件和软件建设。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制度,对下放给基层组织承担或协助的事项,要明确下放权限、经费来源,确保各项保障与工作任务相匹配。推动“互联网 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扩大智能化服务平台在乡镇和村的覆盖面,提高为农服多效率。加强干部素质能力建设,建立正面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三)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解决好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
农村移风易俗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社会舆论普遍关注,表面看似小事,但长期积累就会形成互相攀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农民背上沉重的“人情债”。一些地方陈规陋习抓一抓好一阵,放一放又反弹回潮甚至愈演愈烈,这都反映出移风易俗必须长期抓、持续抓,在思想上形成自觉、在制度上形成规范、在风气上形成氛围,坚持不懈、落细落小,真正以新风易旧俗。
1、落细落实约束性措施,树立村规民约。各行政村要加快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引导倡导正面的、向上的,禁止负面的,并制定细化实化、可操作的细则,增强村规民约的导向性、约束性。要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农村社会“村看村、户看户,党员看干部”,管好了党员干部,就好做群众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作用,通过有效约束,引导群众贺喜庆祝有分寸、丧葬风俗有尺度,形成良好乡风。
2、强化针对性宣传,提振社会氛围。要持续抓好“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成就、讲政策,有效增进农民群众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要持续组织党员干部进村入户、进田下地,面向农民群众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封建迷信。要积极选树农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五好家庭和好邻居、好婆媳等先进典型,用好县乡广播电视、镇村公开栏、农村集市等传统宣传阵地,探索利用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新阵地,抓住过年过节、寒暑假等关键时段,讲述农民群众“看得见、够得着、摸得到”的事迹,对婚丧陋习、孝道式微等不良风气,及时曝光形成舆论压力,做到“好人好事人人夸、歪风邪气有人抓”。
3、聚焦重点群体需求,解决民生难题。陈规陋习既是社会风气问题,背后也隐含许多民生短板。比如,厚葬薄养反映了农村养老保障和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年轻人面临出门打工与回家照顾老人的两难困境。高价彩礼反映了当前农村青年择偶选择面窄、婚恋服务不健全等现实难题。要聚焦重点,帮助农村大龄青年提高技能水平和致富能力,拓展交友交际信息渠道,增加低成本的婚恋服务供给,推动解决高价彩礼等问题。推进移风易俗,要紧盯重点群体的民生需求,采取务实有效办法,为农村居民办好事解难事。
三、积分制、清单制推广运用的程序步骤
(一)全面推广运用。各县市要在所有行政村全面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治理新模式,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要发挥引领作用,率先推广运用。
(二)实施典型带动。每个县市要建立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示范基地,确定一批典型示范村,作为指导开展工作的抓手,加强工作指导,认真总结经验,召开推进会议,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成果,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积极推动积分制、清单制在基层的推广运用。2022年9月底前每个乡镇至少打造1个可复制、可参考经验做法的示范村,引领带动其他村推广运用。
(三)规范运用规则。各县市在总结试点乡村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积分制规则程序、清单制主要内容作出基本规范,以县市为单位,编制《积分制、清单制治理运用指南》,开展业务培训,方便基层学习借鉴,依法依规推进。在实际推广运用中,要注重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防止搞“一刀切”,形式主义,各县市于10月20目前,将本县市的典型治理方式运用指南报送州乡村振兴局。
(四)总结典型经验。各县市要对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加大成果宣传推介,梳理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并将工作总结和村级典型案例于11月30日前报送州乡村振兴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县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积分制,清单制推广运用工作,对积分、清单的内容、评价方式、运行程序、结果运用、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充分体现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保障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防止流于形式、减轻基层负担。各级党委农办要牵头抓总,乡村振兴部门具体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积极配合,加强组织统筹,强化工作调度,大力推进积分制、清单制推广运用,确保取得明显治理成效。
(二)加强依法治理。各县市要把依法治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确保乡村治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县市党委农办要加强工作统筹,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梳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级事务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保清单内容依法依规。乡镇党委、政府要发挥主体作用,组织司法工作人员对行政村积分制规则和清单制内容进行审核指导。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要增强法治意识,在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村民意见。
(三)加强基层指导。自治州、县市党委农办、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加强与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民政、司法等部门工作对接,组建联合工作组,加强对工作督促指导,以上促下、上下贯通、形成合力,确保积分制、清单制推广运用有效落实。
(四)加强系统研究。州党委农办、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和各县市要加强对国家、自治区加强基层治理、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的系统研究,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五)加强督促指导。自治区已将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作为乡村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建立起调度、通报机制,掌握各地推广运用进展情况和试点建设情况,每月通报一次,适时召开调度会。自治州将派出联合工作组,每月对各县市积分制、清单制推广运用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六)大力宣传推广。各县市要深入总结推广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经验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