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乡村振兴局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大会、自治区乡村振兴局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自治州党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大会安排部署,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务实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再上新台阶,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新突破。结合自治州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现制定2023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有效落实,贫困发生率保持为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超过去年。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持续增加,增速超过本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收入不增反降比例不高于上年。完成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县、重点示范乡镇、重点示范村创建任务,实现“家家户户干净、个个节点出彩、条条线上成景、全域展现美丽”。完成自治区级乡村治理示范乡和示范村建设。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抓牢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
1、加强监测预警。制定贯彻落实《自治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南》措施,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标准适宜、识别快速、措施精准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通过个人申报、干部走访、部门筛查三种渠道,重点监测“三类户”,常态化关注未纳入“三类户”的脱贫户和低收入的农户。每月开展动态管理,及时录入防返贫监测系统,做到实时更新,应纳尽纳、应消尽消。高质量完成集中排查分析,把监测户找出来,把帮扶措施跟上去。
2、加强精准帮扶。针对风险类型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分层分类开展帮扶,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实施“一户一策”开发式帮扶,增强自身发展能力;对整户无劳兜底对象,做好与低保等政策衔接,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
3、做好风险消除。常态化开展监测户风险消除,严格对照标准,认真履行程序,逐户研判核查,确保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精准。对已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定期组织开展帮扶效果核查“回头看”,坚决杜绝体外循环、一消了之。
4、加强收入监测。进一步加强培训,压实包联干部责任,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帮助脱贫户、监测户算清收入,做到情况清、账目明,对收入低、存在风险的农户要及时采取帮扶措施,每季度开展收入分析。实施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增收专项行动。
5、加强数据质量。实施数据质量提升行动,聚焦全国防返贫大数据平台信息数据,加大培训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数据比对和审核把关,全面提升数据准确率。
(二)实施促进农民大幅增收专项行动,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大幅增收
6、以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为主攻方向拓宽渠道促增收。配合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加大转移就业力度,加快产业型、技能型、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坚持就近就地就业和有序转移输出就业有机结合,多渠道扩大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不断提高农民就业层次和收入档次,确保今年工资性收入在农民增收额中的比重明显提升。协调农口部门依托自治州“十大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积极拓宽产业增收渠道,提高现代种养业效益,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积极培育农业增收新业态,挖掘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和乡土特色产业,完善带农联农益农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稳步提升提高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
(三)强化乡村发展举措,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7、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按照自治区要求,全面摸清县域主导和特色产业,摸清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品牌、产业效益、产业优惠政策、存在困难和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选准发展方向,聚焦粮油、棉花和纺织服装、绿色有机果蔬、优质畜产品等产业产业集群建设,结合自治州十大全产业链发展,因地制宜培育主导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补齐弱项短板,今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达到60%以上,加快补上技术、营销、基础等短板。选好经营模式,健全落实联农带农机制。推进消费帮扶,拓宽销售市场,畅通销售渠道。
8、实施防返贫就业攻坚行动。聚焦脱贫家庭青壮年劳动力,提高技能专业化水平,推进人人持证;聚焦乡村手工业者,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打造乡村工匠品牌,发挥乡村工匠传帮带作用,促进群众掌握一技之长。强化务工指导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让每个脱贫劳动力都掌握一技之长、每一个脱贫家庭都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脱贫人口就业规模超过去年。用好公益性岗位就业政策,有条件的村利用村集体经济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车间稳定运行,确保带动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只增不减,帮扶车间和园区企业农村就业人员工资水平有一定幅度增长。
9、深入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组织对脱贫群众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需求清单,聚焦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提高职业教育入读率、就业率。
10、实施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按照州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关于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围绕庭院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手工、特色休闲旅游、生产生活服务等发展重点,推广微果园、微花园、微菜园、微养殖园、微超市、微工坊、微农庄等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模式,着力打造农民群众稳定增收新引擎。打造一批庭院经济示范县、乡、村、户。
11、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与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开发利用集体土地,盘活闲置资源,发展现代农业、特色产业或用于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创新发展方式,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现金、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入股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多种模式的股份合作,探索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合作机制。探索成立乡镇联合发展平台,采取以强扶弱、强强联合、友好共建等方式开展村村联合发展。
(四)继续实施改善提升行动,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12、接续实施农村住房、饮水安全和牧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提升行动。新建农村抗震防灾房屋293户,自来水入户102户,实施老旧管网改造项目6个、牧道建设项目8个、牲畜饮水点建设项目8个。
13、持续提升教育、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落实教育资助政策,防止因学返贫致贫。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
14、加强易地搬迁后续帮扶。持续推进和静县、且末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突出加强产业就业帮扶和乡村治理,确保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五)实施项目建设提升工程,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监管
15、科学谋划项目。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加大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储备,重视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认真考虑经营性项目投资回报率、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保持在合理区间,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每个项目逐一建立联农带农机制。严把入库项目质量关,对拟建项目,做好选址、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资金到位后能够顺利承接实施,确保落地的项目对接需求准,实施进度快、质量好、效益高。
16、加快项目和资金支付进度。坚持一手抓进度、一手抓质量,对在建项目,加强全过程跟踪监管,有序推进。对建成项目,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正常投产并达到设计水平。实行周汇总、周调度、月通报,挂图作战,3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当年项目10月底前全部完工。
17、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2022年项目资产于3月份全面完成清理、登记、确权、移交、入账工作,并同步录入相关资产管理平台。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压实扶贫资产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扶贫资产监督、管护到位,持续发挥效益。
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打造乡村振兴巴州样板
18、加强规划编制。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思想,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压实县市规划编制主体责任,按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要求,在县域层面及原有村庄规划基础上,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充分尊重村民意见,高水平、高标准编制完成1个重点示范乡镇、22个重点示范村的村庄规划修订编制工作,统筹推进其他有条件的示范村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19、落实“两个优先”。坚持各类政策、项目资金优先向示范县乡村倾斜,各类示范创建工程和创建活动优先在示范县乡村试点和开展,统筹各方力量合力打造示范县乡村。对照创建标准,全面摸清示范县乡村现状,聚焦短板弱项,制定年度支持创建措施清单。建立县级领导包联乡村振兴重点示范乡、村工作机制,全方位推进示范创建任务的落实。开展“最美乡镇、最美村庄、最美庭院”,创建活动,激发干部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热情。
20、突出特色亮点。指导县市立足本地资源、挖掘创建优势,体现特色亮点开展示范创建,围绕特色产业、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地域风情、田园综合、民族团结、传统文化等类型,明确特色创建定位和目标,细化创建措施,每个县市至少要打造一个突出特色亮点的示范村,做到学有标杆、做有示范。
21、补齐设施短板。将基础设施作为乡村振兴和示范创建的前提和基础,统筹推进农村水、电、路、气、讯以及厕所、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2个重点示范村实施排水管网建设全覆盖,加强对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能力。
(二)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22、健全推动乡村建设工作机制。制定落实年度乡村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合力推进乡村建设“183”行动。常态化开展“最美乡镇”“最美村庄”“最美庭院”等评比评选活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会同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加快推进乡村水电路和通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加快防疫、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3、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聚焦“整改完善、稳进提质”,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成果,坚持标准,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户厕整改,统筹协调3个村粪污一体化建设,全州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4.4%。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管护体系,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运维管护设施设备(吸污车、抽污泵等)应配尽配。进一步加强对农牧民新建、使用农村卫生厕所的宣传引导,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提升卫生健康意识。
24、配合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自治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制定《2023年自治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增强农民群众环境与卫生意识;支持村庄开展绿化美化行动,持续改善村容村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机制。
(三)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25、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和组织功能。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健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推动乡镇扩权赋能。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访惠聚”工作队,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推动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
26、推广务实管用的乡村治理方式。探索推行“党建+网格化+数字化”模式,大力推进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加强积分制管理运用,完善积分内容,规范积分制运行程序,加强结果运用,确保群众广泛参与。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等方式开展积分数据收集、汇总及统计等工作,优化完善积分制日常管理。推动清单制规范运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三项清单,便于基层操作执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知晓率,推动清单制规范运行。适时开展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互学互促互评活动。
27、深化乡村治理体系试点示范建设。按照同步启动、压茬推进的原则,组织开展自治区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县、乡、村创建工作,年底前通过自治区评估验收。组织各县市积极开展新一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先进典型,推广试点经验做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28、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配合宣传、农业农村等部门继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农村、进农户。配合开展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工作试点。广泛开展乡村文体活动,满足农牧民精神文化需求。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村级“乡风文明建设”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
29、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从中找思路、找方法、找答案,用以指导和推动工作。
30、做好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州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横向沟通协调,强化纵向推进工作力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合力推进乡村振兴良好局面。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推动乡村振兴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县市党政履行乡村振兴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乡村振兴推动保障有力。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推进衔接政策落实落地。对重点工作挂图作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31、汇聚帮扶力量。督促县市主动联系包联本县市的自治区省级领导、包联乡镇的自治州厅级领导和包联脱贫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的自治区部门单位和自治州部门单位,确定年度包联帮扶计划,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落实驻村帮扶,抓好“万企帮万村”和援疆帮扶工作,引导民营企业、商会帮扶脱贫村和示范村。贯彻落实《自治州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支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者、爱心人士等参与帮扶,营造全社会参与乡村振兴浓厚氛围。督促库尔勒市要按照自治区区内协作相关要求,持续做好莎车县帮扶工作。
32、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树牢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隐患研判,对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帮扶产业发展、稳岗就业、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自然灾害、社会稳定、涉贫涉乡村振兴舆情等七类风险逐一制定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早发现早处理,切实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33、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开发。落实好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融资对接机制,保持信贷投入规模稳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小额信贷支持力度,满足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小额信贷需求。探索建立“以奖代补”、“以效定补”等激励机制,充分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34、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和绩效考核工作。聚焦巩固脱贫成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成效巩固4个方面20项具体内容,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好有关工作,确保“三落实一巩固”落实到位。统筹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自治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指标落实有关工作。统筹开展县市、州直相关部门单位乡村振兴绩效考核。抓好国家和自治区各类考核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35、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全面梳理国家、自治区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一体推进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结合重点排查和常态化暗访督导,全面查漏补缺,着力提升巩固脱贫成果的质量和成色。
36、加强乡村人才建设。育好用好乡土人才,抓好乡村工匠名师培育、乡村工匠大师推荐,带动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培育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等农村能人。加快本土人才培育步伐,打造一支植根乡村、持续稳定的人才队伍。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企业家、农民工等各类人才回乡发展投身乡村振兴。
37、加强乡村振兴系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空缺人员及时补充,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工作连续、不断档。
38、强化能力提升。组织乡村振兴和相关业务部门骨干通过视频形式对县乡村乡村振兴干部开展全覆盖业务培训;组织乡村振兴和相关行业部门业务骨干深入县市开展实地培训,9月底前完成县市实地培训全覆盖;聚焦防返贫监测帮扶、资金项目、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内容,召开现场推进会。
39、加强乡村振兴宣传。配合宣传、农业农村等部门继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好深入基层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乡村等主题采访、乡村振兴好新闻评选等活动,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实践交流基地、“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个人等典型的宣传推介。强化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把握宣传节奏,规范宣传口径,加强正面宣传,强化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总结,讲好巴州故事。强化舆情监测,营造全社会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40、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抓落实”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把情况摸准摸清,把措施找准推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配合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