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土地复垦、临时用地管理有关要求,前期组织专家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车尔臣河输水工程(一期)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并经局2025年第30次局长办公会审查研究,现将拟同意通过的1个方案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自9月18日至9月24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巴州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96-2262347传真:0996-22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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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车尔臣河输水工程(一期)土地复垦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
巴州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