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三十六)已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若羌县石棉尾矿整治亟待推进。区域内石棉矿区开采时间长、规模大,历史上在开采过程中重开发、轻治理,目前需修复治理的面积超8.78平方公里,需清理回填的废矿渣面积约4.85平方公里,总体积为8129万立方米。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
三、整改目标
实施新疆若羌县依吞布拉克石棉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四、整改措施
(一)结合《新疆若羌县依吞布拉克镇历史遗留石棉废渣综合整治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若羌实际,分期、分批组织开展石棉矿尾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二)根据《新疆若羌县金山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地块石棉尾矿综合整治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当地的特殊自然地理环境和企业运行实际情况,严格落实“规范堆放、防风抑尘、覆土”的先期治理措施,在此基础上按照《石棉尾矿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63/T1723-2018的标准要求进行综合整治,逐步完成覆盖,并逐步开展石棉尾矿资源化综合利用研究,最终实现石棉资源的无尾开采。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的总体原则,为实现上述石棉尾矿库(堆)的综合治理目标,提出制度性、工程性措施以及资源化利用措施。
五、完成情况
(一)若羌县人民政府根据《新疆若羌县依吞布拉克镇历史遗留石棉废渣综合整治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矿区实际及资金筹措进度,将无主矿区治理区域分为四期,自2022年3月至2025年7月份年度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治理面积4.52平方公里,其中完成29个废矿料堆面积2.62平方公里。
(二)一是两家有主矿山企业(生产矿山)结合实际对原整治方案进行优化,自2022年3月至今完成现有治理任务(治理面积1平方公里,其中6个料堆面积0.87平方公里);二是两家矿山企业自2021年整治以来均处于停产状态,承诺开采前需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规范开采和有序开展恢复治理。三是矿山企业联合技术单位,近年来开展了石棉尾矿综合利用及石棉矿渣固化相关技术研究,为实际应用提供了科学依据。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牵头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6-2260081(2262157)
邮箱:bzzrj302dkk@163.com
牵头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6-2260081(2262157)
巴州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