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等有关规定,巴州矿业协会组织专家对《镇平县御越置业有限公司新疆且末县黑羊洞玉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巴州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管理科联系。
特此公示
附件:镇平县御越置业有限公司新疆且末县黑羊洞玉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评审意见及相关材料
1、关于对《镇平县御越置业有限公司新疆且末县黑羊洞玉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20260104本(1)
2、镇平县御越置业有限公司新疆且末县黑羊洞玉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组名单
联系人:马杰电话:0996-2260081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2026年1月20日